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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三章 慈善募捐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六章 慈善财产 第七章 慈善服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九章 促进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 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八条 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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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6]“草根”公益深陷窘境 期待择路重生(zt)
    星岛环球网消息:社会上有一类民间公益组织,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或者注册,大多由个人发起,依托网络、qq群或微信群组织各类公益活动。这些被称为“草根”公益组织的社会团体,行动自由、反应迅速,在养老救孤、资助贫困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补充作用。 《新疆法制报》报道,然而,在多年的发展中,“草根”公益组织在公信度、透明度、人员管理以及项目制定和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组织因此“名存实亡”,而仍活跃在公益这条路上的组织,继续受上述问题的困扰。 爱心风险 近几个月来,唐明都不太愿意跟媒体接触。一来,他不想被人误以为是借献爱心炒作、发展事业;二来,他正忙着重整自己的公益团队。 唐明是昌吉“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的群主,也是昌吉某公司的负责人。5年来,该qq群筹款救助过许多人,受助者遍布全国各地。目前成员已经发展到400余人。 “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的自发救助行为曾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赞许,但近两年,质疑声渐渐多了。去年的一次救助事件一度将包括“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在内的多个“草根”民间公益组织推到了舆论的浪尖。 一年前,一位母亲向这些公益组织求助,称自己的孩子身患重疾无钱医治。唐明等多个公益组织的发起人向自己的组织发起募捐,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很快就募集到大约100万元的救助款。 孩子得救后,“剧情”突然反转,孩子母亲将剩余救助款挪作私用。后来迫于舆论压力,她才将剩下的30万元拿出来捐给了其他需要救助的人。 该事件发生后,发起募捐的公益组织成为众矢之的。很多人质疑钱是如何筹集的?善款在使用中为何无人监督?出现问题组织方如何解决? 唐明的“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未在民政部门做过登记注册,他是活动发起人,也参与善款管理,善款筹到之后,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需要他直接面对解决。 社会上的各种声音让唐明开始反思;更多的“草根”公益组织开始面临这样的质疑;越来越多的发起人开始觉得力不从心。 任亮珊是乌鲁木齐某公益组织的管理者。这个名叫“大本营”的公益组织多通过微信群联络和组织活动,帮扶对象以生活困难者和患重疾者为主,救助方式多以群内募捐为主。 今年4月底,任亮珊得知外来务工人员杨某突发急症,无钱治疗。她立即在公益组织的微信群内募捐,筹得善款2万余元。 大约两周后,杨某基本痊愈,任亮珊想了解她的身份,联系其家人。然而,杨某突然玩起“失踪”,还带走了剩余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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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5]台湾鞋力关爱孩子(zt)
    鞋子对许多人而言只是最基本必需品,但对某些人来说,却像从天而降的礼物,意涵陪伴与关怀的特殊意义,甚至有救命的作用。 台湾民间发起的活动“台湾无鞋日”和“旧鞋·救命”,透过平凡鞋子向弱势群体送暖,传达“你们并不孤单”信息,展现台湾人无私的爱。 4月30日,平常的星期六,台北市最热闹的信义商圈出现百余名赤脚大仙。他们在旁人异样眼光下光着脚,从信义广场开始步行,途经台北101大楼,再沿路走到四四南村广场,足足行走一小时,以实际行动响应社会企业br link发起的“台湾无鞋日”。 脱掉鞋子赤脚走在肮脏、炙热的地面,到底有多不舒服?br link创办人陈玟洁举办这一活动已三年,旨在让民众通过亲身体验去真实感受没鞋穿的孩子的心情。 据她了解,全球目前有超过3亿孩童无鞋可穿,印度和尼泊尔等贫穷地区的孩子几乎光着脚踩在碎石路上。即便在台湾,也有近15%孩童生活在贫困边缘,一些偏乡部落小孩穿着不合脚的旧鞋,带着受损的自尊过活。 粉红鞋男孩催生台湾无鞋日 原本在教会负责儿童教学的陈玟洁,数年前到桃园偏乡一所小学服务时,看到一名约10岁小男生穿着粉红色鞋子,为拉近彼此距离便开玩笑说“我们是好朋友,我也很喜欢粉红色”。 孰料男孩脸色一沉,透露自己最讨厌粉红色,但因家里没钱给他买鞋,只好穿姐姐的旧鞋;那双女装鞋不但是女生才喜欢的粉红色,还印有hello kitty(吉蒂猫)字样,害得他经常被小朋友取笑。 陈玟洁告诉《联合早报》记者:“因为贫穷,一些孩子只能穿着不适合的鞋子,这不但伤害他们的心灵,甚至会间接影响他们的求学意愿。” 在遇到“粉红鞋男孩”之前,多次到泰国、柬埔寨、印度、尼泊尔宣教的陈玟洁已目睹,海外不少穷人家的孩子甚至无鞋可穿,走路到遥远的学校对他们来说困难重重,最终被迫放弃受教育的机会。 在确认鞋子为助人媒介之后,陈玟洁于2013年创立公益鞋品牌br link,同时举办首届“台湾无鞋日”,希望激发民众的同理心,在体验没鞋穿的窘境的同时,学会以他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br link代表购买者(buyer)和受赠者(receiver)之间的联结(link),理念是消费者每买一双鞋,公司就送出一双新鞋给有需要的孩童。 陈玟洁笑着说:“更重要的是,这两者间的关系因为买鞋这个动作结合在一起。购买者通过消费满足自己,也满足了需要鞋子却没能力拥有的孩子;在消费的同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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