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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环球网消息:社会上有一类民间公益组织,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或者注册,大多由个人发起,依托网络、QQ群或微信群组织各类公益活动。这些被称为“草根”公益组织的社会团体,行动自由、反应迅速,在养老救孤、资助贫困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补充作用。

《新疆法制报》报道,然而,在多年的发展中,“草根”公益组织在公信度、透明度、人员管理以及项目制定和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组织因此“名存实亡”,而仍活跃在公益这条路上的组织,继续受上述问题的困扰。

爱心风险

近几个月来,唐明都不太愿意跟媒体接触。一来,他不想被人误以为是借献爱心炒作、发展事业;二来,他正忙着重整自己的公益团队。

唐明是昌吉“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的群主,也是昌吉某公司的负责人。5年来,该QQ群筹款救助过许多人,受助者遍布全国各地。目前成员已经发展到400余人。

“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的自发救助行为曾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赞许,但近两年,质疑声渐渐多了。去年的一次救助事件一度将包括“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在内的多个“草根”民间公益组织推到了舆论的浪尖。

一年前,一位母亲向这些公益组织求助,称自己的孩子身患重疾无钱医治。唐明等多个公益组织的发起人向自己的组织发起募捐,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很快就募集到大约100万元的救助款。

孩子得救后,“剧情”突然反转,孩子母亲将剩余救助款挪作私用。后来迫于舆论压力,她才将剩下的30万元拿出来捐给了其他需要救助的人。

该事件发生后,发起募捐的公益组织成为众矢之的。很多人质疑钱是如何筹集的?善款在使用中为何无人监督?出现问题组织方如何解决?

唐明的“伟荣爱心公益QQ交流群”未在民政部门做过登记注册,他是活动发起人,也参与善款管理,善款筹到之后,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需要他直接面对解决。

社会上的各种声音让唐明开始反思;更多的“草根”公益组织开始面临这样的质疑;越来越多的发起人开始觉得力不从心。

任亮珊是乌鲁木齐某公益组织的管理者。这个名叫“大本营”的公益组织多通过微信群联络和组织活动,帮扶对象以生活困难者和患重疾者为主,救助方式多以群内募捐为主。

今年4月底,任亮珊得知外来务工人员杨某突发急症,无钱治疗。她立即在公益组织的微信群内募捐,筹得善款2万余元。

大约两周后,杨某基本痊愈,任亮珊想了解她的身份,联系其家人。然而,杨某突然玩起“失踪”,还带走了剩余的4000多元善款。

据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登记处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区共有208家公益慈善类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74家、基金会34家。除此之外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都在体制外游离。

正规的社会公益组织在资金筹集、财务管理、救助对象的审查和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而“草根”民间公益组织通常被称为“三无”机构,即无稳定办公场所、无全职工作人员、无持续资金支持。这些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随意性强,发展处于无序状态,缺乏监管。

唐明和任亮珊经历的爱心“风险”,通常会出现在这些“体制外”的组织中。这样的组织究竟有多少?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登记处尚无统计,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数字“一定很庞大”。

监管探路

自治区团委新社会组织部有一份公益组织的花名册,记录各个公益组织的信息。截至目前,花名册上共登记了200余家社会团体,其中公益组织占大多数,而这些公益组织中绝大多数都未在民政部门注册,实际上真正合规活动的组织仅有30多家。其余的不是“失联”,就是登记的信息有误。

而这一数据也是在2012年自治区团委成立新疆青年社会组织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后统计的,促进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的行为。

大部分公益组织仍处于“人治”阶段,筹款及运作过于依赖个人,资金来源少、非专业、无规划、缺少必要的引导,在组织建设、管理模式、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都十分欠缺。几年下来,促进会尽可能地对一些社会组织进行引导,但收效并不大。

自治区团委新社会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说,“草根”社会公益组织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

乌鲁木齐市慈善总会负责人彭会联对此也有同感。他说,游离在体制外的社会公益组织没有向社会广泛募捐的权利,募捐后也无法为捐款人出具正当手续。这些组织没有专职会计,相关工作一般由义工或组织核心人物兼职完成。

据记者了解,民政部门会对注册过的公益组织进行各方面监督,而对于这些游离在外的公益组织则无法监管,促进会的职能也仅限于指导和引导,无权过问其账目。因此,有不少公益组织正好钻了空子。

目前,仅有14家公益团队通过在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备案,有效管理其资金。

对此,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丁香表示,社会公益组织应该依法登记,法律对慈善组织的设立条件、组织负责人的任职条件都有约束,非正规的社会公益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属于非法行为。个人加入非正规的社会公益组织,也会面临风险,容易被卷入违法行为中。

期待破局

唐明目前正试图帮自己的团队“正名”。从上次事情发生后,他就尽可能避免直接开展救助,而是通过与正规公益机构合作的方式进行。

“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0元爱心基金”的发起人热西旦·哈斯木,也在2014年通过与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成立“青基会新疆10元爱心基金”,让自己的筹款渠道正规化。

热西旦·哈斯木对记者说:“之前我们在为重病患者筹款时,对外公布了受助者本人的银行卡号,但依然有不少人担心,这些善款是否都用到实处?谁来监管?与基金会合作之后,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面对为何不选择直接去民政部门注册这类问题,受访的“草根”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均给出一致答案——“门槛太高”。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登记处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注册登记,得有固定的地址、活动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有合法的资金和经费来源,还要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等。“我们都是用业余时间做慈善,租固定场所、雇人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这钱不如多帮助有困难的人。”热西旦·哈斯木说,她更期待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环境和引导,比如简化注册手续和降低门槛。

今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社会公益组织也作出要求,尤其是对募集资金作了具体规定。“社会公益组织或将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得到重新整合。”自治区团委新社会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在慈善法正式实行前,促进会也计划与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对在团委登记的200余个公益团队进行筛选,对不合规开展活动的、长时间失联和找不到主人的公益团队进行清理,并将财务交由基金会管理。

延伸阅读

规范“草根”公益组织重在依法治“善”

回顾近年来慈善事业的发展不难看出,人们一方面越来越慷慨地投入慈善事业;另一方面对慈善事业缺乏法治规范的怨气也越来越大:一些民间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善款使用不公开透明、公益捐赠缺乏必要回馈。显然,慈善事业必须尽早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发展,这已成为社会共识。

今年3月16日出台的中国第一部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该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而未依法登记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则游离在该定义之外。

对民间公益组织依法进行规范,能够更好地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增强全民慈善意识,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目前慈善领域的乱象,在社会上树立起“慈善事业是社会公共产品、参与慈善事业是公民的义务”等现代慈善理念。

当公众的善心得到激发,自然会形成慈善价值观,慈善意识有望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并必然影响我国民间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来源:情暖湛江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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