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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2-07-20 11:09
    我在外保家卫国,却保护不了自己的母亲
    湖北随州曾都区洛阳镇居民陈宝清因阻止镇小学在她家门口砌围墙,18日上午,该校校长任邵新雇人行凶,将其锁在院内殴打,她一气之下喝了农药,校长不但不施救反而开门放走凶手。在部队服役的儿子抱着母亲尸体痛哭:我在外保家卫国,却保护不了自己的母亲!请转发,呼吁法律公正,严惩凶手!

    虽然,社会那么大,我们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是渺小,但至少,我们能尽自己的微薄力量,去传递一种公正的声音,即使它可能被汹涌而至的繁杂信息掩盖,但至少,我们知道,自己是个有道义的人。

    写这个帖子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就在今天中午,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告诉我,他们家建房子因为围墙等事与隔壁某单位发生纠纷,他的母亲被人殴打致死。我的这位朋友,是武警现役,湖北随州人,服役于湖北咸宁。他给我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显得异常冷静,恰恰是这种冷静让我很是担心。任何安慰的话语说出来似乎都显得那么苍白,因为他的母亲不在了!虽然我暂时不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只听说有可能是对方雇人行凶,但是,从这件事我们不得不去反思,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法治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却已经不愿意用法律手段去解决纷争了,到底是什么,让某些人胆大妄为了?又到底是什么,让某些淡漠了法律意识与社会道义?


    以暴制暴,历来都不是一种可取的方式。因此我给朋友发短信,告诉他,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去解决,一、报警;二;报告组织。但社会的潜规则让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冥冥之中有种这样的看法,敢“雇人行凶”的,都不简单,不亚于李刚的儿子敢随便撞人,而普通老百姓,谁不是夹着尾巴过日子?吃点亏也只能往肚里咽。我不想用“他保卫着人民,却保护不好自己的母亲”这样哗众取宠的话语,但是事实不正如此吗?他是一名基层警官,当地的重大会议他都带着他的兵去执行安保任务,就算要抗洪抢险了,他也理所当然要冲在最前面,可是,那个生他养他的人,却来不及见儿子最后一面,被几个不认识的男人无情殴打致死,你们心寒吗?至少我很心寒,他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究竟保卫了谁?

    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是想形成一股舆论势力,事情已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我也在等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后续,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我不相信执法者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我们不得不做好被“特权”、被“暗箱操作”的准备,所以,我把这个事发在公共论坛,我们也已经联系了湖北当地的媒体,希望能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不管哪一方有理,“雇人行凶”就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已经与“法治社会”相悖,必须严惩凶手,还我朋友以及他家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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