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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2-05-08 10:04
    城管下跪执法,只能止一时之痒

     

     围观

    5月1日晚,济南大明湖东门,当城管要对一位年轻女商贩的经营物品进行扣留时,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见状,城管人员也向女商贩跪了下去。当事人杨珂称,当时小贩给自己下跪,自己承受不起,只能下跪还礼。(5月6日《中国青年报》)

    应受到理解和尊重

    对待城管,存在一定“偏见的正义”。城管在执法中,确实出现了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城管自身素质不佳,执法方式粗暴。但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城管身上。城管中的许多人,其实也想改变自身的形象,也想赢得执法对象和社会大众的理解。而且,他们也确实这么做了。从这一意义上说,“下跪执法”应该受到理解和尊重。 (毛建国)

    自我保护的本能意识

    从表面上看,城管回跪是城管本人主动回跪,实际上是当下社会环境下的被迫下跪,是自我保护的本能意识之下的下跪,并不是为了“平等对话”。在当时那种情形之下,围观者本来就在天生的同情弱者的心理之下,站在同情弱者小贩的角度,当小贩下跪的那一刻,围观者的非理性同情无疑达到顶峰,面对小贩下跪,执法的城管的选择其实相当有限。

    经常看见诸如此类的新闻:学生给老师下跪,以谢师恩;村民千人下跪求见市长一面,只因拆迁……城管与小贩互跪,都打抒情牌,可谓“急中生智”,避免了另一种极端的可能性,但这并不妨碍下跪执法属于“非常态”。所谓“平等对话”的臆想,实际上是一种天真它与暴力执法的区别仅仅是,以伦理倡导避免流血冲突,此外,在人格上没有平等对话。 (王庆峰)

    只能止一时之痒

    杨珂的这种“跟跪”执法,与之前城管的眼神执法、女性温柔执法等一样,只能止一时之痒,难解问题之本。实际上,如何让城市低层市民能靠自己的劳动有尊严地生存下去,才是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应当制度性顾及这一群体的工作与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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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05-08 10:23

    额   没见过


    有生之年,惟愿能做个明媚的女子,心简如素,笑靥如花。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