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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星妈 的回复: (写于3/9/2001 12:28:40 PM) 是啊!为什么一提起妇女回家就有人会想到一个蓬头垢面、依赖家庭、不思进取的糟糕女人?我同意各位妈妈的意见,我们绝对不会不思进取,看看摇篮里的妈妈,有很多都是等孩子大一点,自己的时间多一点就又重返课堂呢!唉,可惜真让妇女回家,我们的国力似乎还未达到那一步,要不,移民加国、瑞典……?^_^ iris.hong 的回复: (写于3/9/2001 2:36:51 AM) 瑞典父母可在家一年看孩子, 80%的工资, 保留工作。这一年在孩子八岁前有效, 时间、形式随意, 可分段,可半时; 可母亲,可父亲。但父亲至少须用一月看孩子。孩子一岁后,可送幼儿园,所在社区保证提供位子。大家以为如何? dangdangma 的回复: (写于3/9/2001 12:02:18 AM) 论坛真好,不致孤陋寡闻了! 我想给这位代表提建议,不要单说让母亲回家,而是“父母中的一方”在家带孩子,然后国家给与政策支持。美国有个数字是两百万父亲在家带孩子,因为妻子收入更多,或是商定父亲在家带男孩。我写过一篇短文介绍过。待我找来贴在这里。 阳阳2000 的回复: (写于3/8/2001 11:02:16 PM) 我是2岁孩子的母亲,我工作很忙,常常要利用业余时间写东西,我非常同意已婚妈妈应该回家教育孩子,因为一生中把2—3年的时间花在孩子身上,对孩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我没有勇气辞掉现在的工作,如果国家有规定就太好了。我期望这个规定能尽早出台。很高兴和大家共同探讨孩子的话题。 心痕 的回复: (写于3/8/2001 10:56:13 PM) 这样的提议真让人心动,可是要真正得到实现,还有许多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完善,从小家庭来说,母亲在孩子成长的早期付出,还是很有价值的,但是目前,做全职妈妈的压力还是很大,也受到很多限制。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到市中心的商场逛了一圈,碰到很多女同胞,愿所有的妈妈们都快乐! tt801 的回复: (写于3/9/2001 8:47:42 AM) 我很同意你前边的意见:这的确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不过,这位政协委员的提议是“提倡”,不是要以政策来强迫实行,而是要政策来给予保障,只是要做到这一点,估计还得假以时日,但观念先行很重要。 我觉得当当妈说得不错呀,如果丈夫愿意回家,妻子在外工作也应该得到相应待遇,最重要的是大家应该把家庭事务也看作是一个岗位。 mimimama 的回复: (写于3/9/2001 9:31:16 PM) 已婚妈妈回家,我想谈谈切身体会。 因为在学校教书,不坐班,咪咪两岁九个月上幼儿园之前,基本是我自己带孩子。孩子活泼大方、爱运动、会合作、能接纳、语言和精细动作等等,各方面都很好。但是,送幼儿园后,却停止进步,有些方面甚至倒退,同时入园的其他小朋友一天天在进步。应该说不是幼儿园的问题。 其实我觉得没有拔苗助长,只是这一年多孩子获得的刺激反而不如两岁时,看了《哈佛女孩刘亦婷》,我是送入幼儿园这一年也不该停止对她的教育,可是,我能象刘妈妈那样一直把她送到哈佛吗?答案很肯定:我不能。我自己是个懒散的人,还庆幸孩子上了幼儿园自己有时间上上网,逛逛街了。况且,到现在也还没有让咪咪进哈佛这远大志向(能进北大就行)。 孩子都希望妈妈守在身边,但是到底于孩子有多少利弊?我并没有答案。 龙年子 的回复: (写于3/10/2001 8:20:32 PM) 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住家的女人必须保证你的老公永远爱你,必须保证你的老公会永远把工资上交给你当家,必须保证你的孩子会孝顺你,而且还要希望社会不要发展太快,不然你就赶不上这个时代了。可这一切可能吗?我不希望每月等待着自己的丈夫拿钱给我(虽然他所赚的钱足够养活全家过小康水平),而且他也很爱我。可我的观点是宁可花自己赚十元钱,也不希望花老公给的万元钱。 以前亚洲四小龙就是女性一结婚就回家当全职母亲,而欧洲的女性即使生子也仍享受在公司工作机会。而现在呢,一场东南亚危机,又让许多已婚的女性走向工作岗位,可后来才发现自己已后社会脱节呢,不过最终还是要继续工作。 QBaby 的回复: (写于3/11/2001 9:35:01 PM) 我所在的公司允许女职员可以享受最长两年的“孩子假”(Children Leave),可听说真正请这个“停薪留职假”的妈妈几乎没有。不是不想,甚至也不是经济问题,我个人认为是重新就业的困难--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其实不太接纳全职妈妈。我很感谢人大代表的提议,对整个社会而言,给职业妈妈更多的保障绝对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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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诱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