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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08-09 11:09
    “最终解释权在我们酒家”

         6日上午,黄先生称他早上到赤坎某酒家消费时被欺骗了,赠券写着消费满10元起可获2元赠券,结账时却被告知是消费30元才能获得2元赠券。

        当天早上,黄先生和家人一早到这家酒家喝茶,结账时,一共消费了160元,酒家送了5张2元的茶市赠券。黄先生翻开赠券的背面,写着“凡在本酒家消费满10元起可获2元赠券。”于是,他到服务台要求补回赠券。这时,黄先生被告知是消费30元才能获得2元赠券。“经理告诉我,消费满10元起可获2元赠券是去年酒家开业时的事情了,当时印的赠券还没有用完,为了不要浪费,所以现在继续使用。至于为什么没有在赠券背后注明,是觉得用笔写了,手一摸就会擦掉。”黄先生气愤地说,我进来这里消费,门口也没有贴一个温馨提示,等到我付账了,才告诉我消费30元才能获得2元赠券,我觉得自己被“文字欺骗”了。当我跟经理理论时,经理说最终解释权在酒家,还说我可以不要这些赠券,补回发票。酒家这样做,根本没有顾及顾客的心理。

        随后,记者到黄先生所说的酒家了解情况。记者假装进来消费,向服务员问起2元赠券的事情。服务员说:“现在已经是30元才会赠送2元赠券了,老顾客都知道这个事情。这是我们酒家送给顾客的,顾客可以选择不要,迟些时候我们生意忙,我们可能都不提供赠券给顾客了。”那为什么连个提示都没有贴出来呢?服务员解释:“其他酒家也没有贴这个东西啊。这个赠券的最终解释权在我们酒家,如果顾客觉得接受不了,可以不要赠券。”那么顾客在这里消费是否都会提供发票呢?“如果顾客不要赠券的话,我们可以给他发票。一般只有顾客要求提供发票时我们才会给,要不然我们干嘛要给发票呢,其他酒家也是这样做的。”服务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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