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放广告
  • 1
    回复
  • 6059
    阅读
  •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4-09-12 01:31
    六农民捕捉1600只壁虎被刑拘 涉非法狩猎罪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谷红涛

      本报许昌讯家住扶沟县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窜到鄢陵县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10日,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田某等6人被鄢陵警方刑拘。

      9月9日凌晨1时许,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指导员郑培英,带领民警巡逻至辖区S237新东路段时,发现一辆豫P牌照的面包车停放在路边。郑培英立即安排巡逻民警分头进行徒步巡逻,以便发现可疑情况。

      不远处,民警在民房边发现有人利用自制捕捉工具捕捉壁虎。被控制的田某等人向民警交代,他们一共6人,全是扶沟县农民,用自制捕捉工具驾车流窜捕捉壁虎进行销售,之前他们只知道壁虎是益虫,并不知道捕捉壁虎违法。民警当场缴获壁虎1600多只。

      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陈警官介绍,壁虎虽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但它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野生壁虎,已构成犯罪,50只以上的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因此,田某等6人已涉嫌非法狩猎犯罪。昨日,除留下少量壁虎作为证据外,民警已将其余壁虎放生。

      背景知识:捕壁虎怎么犯法了?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行为人非法狩猎的对象如果涉及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论处。可见,本罪的对象仅指一般陆生动物,即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

      抓20只就属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7 法释〔2000〕37号)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喜获0朵鲜花

    惨遭0个鸡蛋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发表于:2014-09-12 18:51
    抓了那么多壁虎干嘛用呢?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