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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07-04 10:09
    患者既然被提前死亡近4个月 医院称系录入时手误
       农民工入院9日后死亡

      王坤明,56岁,巴南区姜家镇人。据其继子朱军介绍,今年2月20日,王坤明随老乡前往十九冶所属的长寿区重钢环保建设项目部建筑工地打工。6月1日上午9时许,王与3名工友合抬一根玻璃管前往施工工地。快到目的地时,王坤明突感身体不适,头昏脑涨,当即蹲在了地上。

      工友们见状立即通知项目部,并将其火速送往长寿区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他患了“自发性脑出血”。6月9日凌晨1时31分,医院方宣布,患者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医院方给死者家属出具了两份病历资料。

       名字登记正确其他都错了

      “两份病历资料让我们遭遇了不少尴尬。”昨天,朱军介绍,两份病历资料除姓名相同外,年龄、患者死亡时间和入院记录都不一样。朱军说,事后,他们拿着两份病历资料前往保险公司和劳动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看后称“不能受理”,原因是死者年龄和死亡时间不一致。“我们到底以哪一份病历资料为准嘛?”工作人员问死者家属。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看到了长寿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两份病历资料。其中一份病历资料显示,死者年龄为56岁,入院时间:2011年6月1日,死亡时间:2011年6月9日。另一份则为,年龄69岁,入院时间:2011年2月5日,死亡时间:2011年2月14日。两份病历资料的医生签名均为王坤明的主治医生蔡某。

       医院称是工作人员录入失误

      同一死者,医院方出具的两份病历资料为何有如此差异?长寿区人民医院外二科主任陈才华坦诚,医院方对此有过错。他解释称,这是工作人员在将死者资料录入电脑时手误,导致两份病历资料中死者年龄和死亡时间不一样。陈才华称,医院方已将时间和年龄有误的那份病历资料改过来了。同时应死者家属要求,医院按规定复印了一套完整的病历资料给家属方,作为相关部门处理王坤明死亡的依据。

      此外,长寿区重钢环保建设项目部经理孟利军称,该事件发生后,项目部也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准备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死者家属10万元左右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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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07-04 10:15
    失误失误……太……

    天灵灵,地灵灵,给我一个冰激凌!
    发表于:2011-07-08 17:40
    现在医院也太不靠谱了!!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