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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7-06-11 22:10
    人生一醉——法院女法官为了侵占原配财产,背弃家庭和孩子,也是醉了
    1、
    MZ女法官是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一名主审民事庭婚姻案的法官,2010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8月进入石景山法院,2015年,从助理法官转为审判法官。
    2012年6月,MZ女法官与相识不到四个月的W男领证结婚。在短暂的谈恋爱期间,MZ多次急不可耐地跟W男说,假如两人结婚后,W男的父母一定要搬离W婚前购买的亦庄房子,腾出地方给她住,因为她受够了自己租住的房子。
    亦庄某小区的房子是W男在2009年通过银行贷款买的,均价8k。截止2015年3月,W男已经自行偿还大部分贷款,只剩17万贷款本金。2015年3月,MZ骗W男要给孩子买学区房,要求W男把贷款还清,然后可以做抵押贷款。那时北京正取消限购等政策,房子交易回暖。W男想孩子的未来教育也是父母的重要职责之一,遂答应。
    2015年3月中旬,MZ又要求在亦庄房子的产权证上变更其名。其实,自2015年初起,MZ多次当着公婆的面与W男大吵大闹,甚至在不到两岁孩子的眼前,也上蹿下跳、咄咄逼人。甚至扬言抱着孩子离家出走,并以离婚为借口逼迫男方家人对MZ服服帖帖。
    经历这么多事,W男父母已看透MZ心思,怕日久吵闹持续下去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感叹道如果MZ这么想要房产,不得已就满足MZ的要求吧。2015年4月3日,在办理*****更名途中,MZ又改变想法,要挟W男说:我是法官,我懂法,处理离婚案件多了去了,咱俩现在就离婚,摆在你面前两个选择,孩子是我生的,要么要孩子,要么要房子。W男深知MZ从来就不喜欢孩子,孩子放在女方手里就是受苦,而她当初结婚生子也是冲着房子车子票子而来。基于MZ婚后专注制造家庭噪音,使得家庭失去和睦幸福的基础,也担心孩子以后收到来自MZ的司法系统打压,只能答应MZ的要求,把房子更名为MZ所有。从房产更名为MZ到两人办理离婚手续中间只有三个小时相隔,足以看出MZ深知法律,熟悉法律条文,审判过大量离婚案件,对侵占婚前房产等财产的熟练程度,以及如何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也再次印证了MZ作为法官的野心和私心。她全然不顾一切将W男的家庭和孩子童年统统破坏,不顾未来孩子成长必需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只要财产到手就行。

    2、
    MZ每月按照离婚协议给孩子抚养费1000元,而她本人的2016年月工资水平已经接近万元,1000元的抚养费远低于其收入的30%,也远远弥补不了孩子日常支出(幼儿园费+兴趣班培训费+日常开销+营养费)。然而2016年11月,MZ未经W男同意,并在W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亦庄房子出售,卖出400多万元的所得,全部*****侵吞成为其个人财产,潇洒挥霍,与法官清廉形象相去深远。令人心寒的是,MZ对孩子的未来教育投资和发展需求,不管不顾,既没有爱心,也没有关心,只有冷漠之心,根本不配作为一个母亲。

    3、
    孩子由W男辛苦抚养,自离婚后,MZ仅探视三次。因MZ一再说不喜欢孩子,甚至在怀孕期间想终止妊娠。
    W男2016年初更换了手机号码。MZ以联系不到W男和看不到孩子为由,将W男告到大兴区人民法院。至此,MZ将探视权视为亲情沟通的桥梁和途径,而是当成要挟W男的重要手段。因W男联系方式改变后,无法得知案情细节,除了通过原单位同事帮忙转送的法院EMS快递外,完全不知有这个诉状,导致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缺席。自始至终,W男也没有得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其他通知,以及有关W男的任何信息。2017年5月,W男突然无法购买动车车票,发现已被录入为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通过多方打听,方知有大兴法院审理此案一事。而之前很长时间内,W男所有关于起诉案情的知情权完全被剥夺。
    关于探视权,W男非常赞同MZ与孩子相见,也愿意他们母子建立感情。但是多年来,MZ以各种理由拒不见孩子,并以此为要挟手段,用自己的职权和系统内熟悉的人脉关系,熟知的法律条文,恐吓W男以及恐吓家庭父母孩子,实为司法系统的一抹重重的败笔。失信执行人名单已给W男造成生活和工作的困扰。而MZ利用司法系统的漏洞,给W男安插的这条罪状,从4月份至今已有两个月时间,很多法律界人士都认为这个量刑过重,根本不适合探视权纠纷问题。MZ作为婚姻法执行者,滥用职权,并对曾经的伴侣下手,令人发指。如有媒体对此感兴趣,或对孟Z执法期间违规违法的受害者,可联系:zhl1212330@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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