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网络小子发布时间:2012-07-13阅读[1503]回复[0]字体大小:

   今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占该校招收国家任务生的比例为:省一级学校控制在20%以下,市一级学校控制在15%以下,县一级学校控制在10%以下。

    中考成绩在35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能是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这类考生,可根据本人中考成绩联系相应录取分数线且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登记报名。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挖抢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招生学校录取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要向主管教育局上报调整录取名单和考生原志愿录取学校的放行证明,由主管教育局审批录取。

    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正如火如荼进行,由于今年执行《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政策作了部分调整:除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的比例从去年的20%,提高到今年的30%外,还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如省一级学校控制在20%以下,市一级学校控制在15%以下,县一级学校控制在10%以下,并停止部分学校招收扩大资源生等新政策。

    中考招生政策的新变化使许多家长感到疑惑,纷纷致电本报,为此,记者就家长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苏盛副局长。

    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21日;第二阶段,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2-29日;第三阶段,补录,时间安排在7月30日-8月15日;第四阶段,录取注册与注消, 时间安排在8月16-20日。第一、第二阶段属于正常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上线考生均已确定,各学校不得拒绝本校上线考生报名登记。学校办理考生报名登记手续后,上报录取名单给主管教育局审批;在第一、二阶段正常录取时间内没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统一安排在第三阶段进行补录。补录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集体研究录取,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教育局审批。

    问:今年对学校招收择校生有何规定?怎样招收择校生?

    答:今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管理的通知》“三限”政策,今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全部停止招收扩大资源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比例也有所减少。即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占该校招收国家任务生的比例为:省一级学校控制在20%以下,市一级学校控制在15%以下,县一级学校控制在10%以下。

    问:有些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志愿,中考分数线划定后,部分考生包括一些高分层考生仍未被录取,结果落选了,是否意味着没书读?还有没有机会调剂录取?

    答:根据今年招生计划安排,只要填报志愿合适,至少有85%以上考生是可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中考成绩在350分以上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能是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这类考生,可根据本人中考成绩联系相应录取分数线且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登记报名。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录取这类落选考生,拟补录的名单需报主管教育局审批。

    问:目前有些学校违反规定抢生源,教育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挖抢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招生学校录取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要向主管教育局上报调整录取名单和考生原志愿录取学校的放行证明,由主管教育局审批录取。凡学校上报材料不齐全的,主管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如果招生学校违反规定挖抢别的学校的上线考生,首先必须坚决予以清退,然后再根据《湛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问: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市、区)招生和考生跨县(市、区)就读有何规定?

    答: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市、区)招生和考生跨县(市、区)就读需经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审批同意。严禁没有跨县(市、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跨县(市、区)就读。考生确因家庭住址变动或父母工作调动需到居住地就读高中的,需取得原录取学校放行证明,并到原录取学校主管教育局加具意见和盖章。接收学校录取跨县(市、区)的考生,需向主管教育局递交学生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主管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录取。

    问: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擅自放弃录取资格到别的学校就读?

    答: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志愿划线和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已对自己的志愿进行了签名确认,承担对志愿负责的责任。考生原则上必须到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严禁考生无充分理由擅自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但确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整到非志愿录取学校就读的,须向原志愿录取学校递交个人申请,原志愿录取学校同意放行后开具同意放行证明,放行证明需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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