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弟称,将选择合适时机公开一份更猛的礼单
湖南云阳包工头余云7月自杀身亡,其弟余毅8月9日曝光一份余云生前的送礼单。礼单上吃喝送礼开支清楚,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列,余云的朋友也确认礼单的真实性,余毅称已向云阳县纪委提交礼单,还会适时公开另一份礼单。云阳纪委称接到实名投诉后将启动调查。
记事本记满吃喝送礼账
7月18日,报道《包工头绑石投江留下“送礼单”?》出街后,云阳论坛网友发帖质疑,“小鱼儿”亲属手上真有“送礼单”吗?为何迟迟不敢公开?是烟幕弹,还是另有隐情?
7月15日,余毅曾说,确有礼单,但一时还不敢公开。8月9日,余毅在证人李育刚陪同下打开了余云生前的办公室,然后向记者公开了一本原始记事本,上面清楚地记载的是云阳县锦苑住宅楼工程的送礼单。
记者看到,在这个陈旧的记事本扉页上,写明“云阳县锦苑住宅楼记事”,时间从2007年12月23日起,一直记到2008年3月工地停工,吃喝送礼账一目了然。账单后面,还有其他记事内容,看上去送礼单内容不像事后由他人填写。礼单以日记体记录,每天的工程进展、哪些职能部门前来检查、买烟吃饭娱乐送红包等,所有开支都写得清清楚楚。
余毅说,哥哥死得很突然,到底是为高利贷所迫,还是另有原因?他希望通过曝光送礼单,请警方帮忙查出真相。
余毅透露,他手上还有一份更猛的礼单,暂时存放在外地,将选择合适时机公开。
股东称原始送礼单属实
调查中,余毅证实,余云生前在锦苑住宅楼工地对面租了一间办公室,存放着这本原始账单和其他一些资料,余云死后,再无人打开过办公室,不存在造假的情况。余毅称,经他辨认,记事本上的字迹确实是哥哥余云的笔迹,礼单后面还写了其他事项,是当年的真实记录。余毅说,如有必要,他甚至愿意提请司法部门做笔迹鉴定。
另一名证人李育刚也是锦苑住宅楼项目的股东,当年投入了13万元。李育刚说,送礼单绝对真实,当年按照几名股东约定,由余云负责管理账目,每天的请客送礼开销,都要求当天做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结算。
另一名股东朱军也告诉记者,自己在该项目中投入了30万元,平时请客送礼都是由余云操办,原始记录应该是真实的。朱军感叹,建筑领域有“潜规则”,吃吃喝喝,请客送礼那是常事。
避谈吃喝赞助球队属实
昨天,记者根据礼单所记录的内容,向当地多家单位和多名个人进行了核实,包括云阳市政监察大队、云阳质检站、云阳行政审批大厅等等,对方均对余云请吃请喝事宜避而不谈。
礼单写明:“2008年1月7日,城建大队组织球队赞助3000元。”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袁副大队长先是极力否认,后又主动回应说,经过调查,当年单位内部组织球队训练,请包工头“小鱼儿”赞助3000元一事属实,因为当时城建监察大队一名队员与余云是同学,余云自己愿意向球队赞助3000元。
礼单显示送2.8万“关系费”
送礼单上有3处记载,高X分3次领走现金共28000元。股东李育刚和朱军都表示,锦苑住宅楼开工之初,余云便委托一名姓高的中间人去帮忙打点关系,由高×负责办理各种手续,一旦手续办下来,就承诺支付对方80万元辛苦费。李育刚说,高×在当地官场颇有人脉,他分3次领走的28000元就是去活动关系的开销。不过,由于手续没办下来,承诺的80万辛苦费也一直没支付。
高×承认,自己与余云是好朋友,在锦苑住宅楼项目中帮忙跑了很多路。关于80万元辛苦费一事,他认为,当初余云没钱启动锦苑住宅楼项目,向他借了80万元,不过没打借条。对于“送礼单”上他3次领走28000元“关系费”一事,高×极力否认,称自己没领那笔钱。
昨天下午,余毅告诉记者,他将向云阳县纪委提交“送礼单”。对此,云阳县纪委有关人士表示,一旦接到实名投诉,案件受理后将启动调查。
其弟称,将选择合适时机公开一份更猛的礼单
湖南云阳包工头余云7月自杀身亡,其弟余毅8月9日曝光一份余云生前的送礼单。礼单上吃喝送礼开支清楚,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列,余云的朋友也确认礼单的真实性,余毅称已向云阳县纪委提交礼单,还会适时公开另一份礼单。云阳纪委称接到实名投诉后将启动调查。
记事本记满吃喝送礼账
7月18日,报道《包工头绑石投江留下“送礼单”?》出街后,云阳论坛网友发帖质疑,“小鱼儿”亲属手上真有“送礼单”吗?为何迟迟不敢公开?是烟幕弹,还是另有隐情?
7月15日,余毅曾说,确有礼单,但一时还不敢公开。8月9日,余毅在证人李育刚陪同下打开了余云生前的办公室,然后向记者公开了一本原始记事本,上面清楚地记载的是云阳县锦苑住宅楼工程的送礼单。
记者看到,在这个陈旧的记事本扉页上,写明“云阳县锦苑住宅楼记事”,时间从2007年12月23日起,一直记到2008年3月工地停工,吃喝送礼账一目了然。账单后面,还有其他记事内容,看上去送礼单内容不像事后由他人填写。礼单以日记体记录,每天的工程进展、哪些职能部门前来检查、买烟吃饭娱乐送红包等,所有开支都写得清清楚楚。
余毅说,哥哥死得很突然,到底是为高利贷所迫,还是另有原因?他希望通过曝光送礼单,请警方帮忙查出真相。
余毅透露,他手上还有一份更猛的礼单,暂时存放在外地,将选择合适时机公开。
股东称原始送礼单属实
调查中,余毅证实,余云生前在锦苑住宅楼工地对面租了一间办公室,存放着这本原始账单和其他一些资料,余云死后,再无人打开过办公室,不存在造假的情况。余毅称,经他辨认,记事本上的字迹确实是哥哥余云的笔迹,礼单后面还写了其他事项,是当年的真实记录。余毅说,如有必要,他甚至愿意提请司法部门做笔迹鉴定。
另一名证人李育刚也是锦苑住宅楼项目的股东,当年投入了13万元。李育刚说,送礼单绝对真实,当年按照几名股东约定,由余云负责管理账目,每天的请客送礼开销,都要求当天做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结算。
另一名股东朱军也告诉记者,自己在该项目中投入了30万元,平时请客送礼都是由余云操办,原始记录应该是真实的。朱军感叹,建筑领域有“潜规则”,吃吃喝喝,请客送礼那是常事。
避谈吃喝赞助球队属实
昨天,记者根据礼单所记录的内容,向当地多家单位和多名个人进行了核实,包括云阳市政监察大队、云阳质检站、云阳行政审批大厅等等,对方均对余云请吃请喝事宜避而不谈。
礼单写明:“2008年1月7日,城建大队组织球队赞助3000元。”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袁副大队长先是极力否认,后又主动回应说,经过调查,当年单位内部组织球队训练,请包工头“小鱼儿”赞助3000元一事属实,因为当时城建监察大队一名队员与余云是同学,余云自己愿意向球队赞助3000元。
礼单显示送2.8万“关系费”
送礼单上有3处记载,高X分3次领走现金共28000元。股东李育刚和朱军都表示,锦苑住宅楼开工之初,余云便委托一名姓高的中间人去帮忙打点关系,由高×负责办理各种手续,一旦手续办下来,就承诺支付对方80万元辛苦费。李育刚说,高×在当地官场颇有人脉,他分3次领走的28000元就是去活动关系的开销。不过,由于手续没办下来,承诺的80万辛苦费也一直没支付。
高×承认,自己与余云是好朋友,在锦苑住宅楼项目中帮忙跑了很多路。关于80万元辛苦费一事,他认为,当初余云没钱启动锦苑住宅楼项目,向他借了80万元,不过没打借条。对于“送礼单”上他3次领走28000元“关系费”一事,高×极力否认,称自己没领那笔钱。
昨天下午,余毅告诉记者,他将向云阳县纪委提交“送礼单”。对此,云阳县纪委有关人士表示,一旦接到实名投诉,案件受理后将启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