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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导读:谁为重度脑瘫儿负责?!!!谁为死去的婴灵申冤?!!!双胞胎产妇早产临产,进入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病院等待剖腹产手术,入院检查双活胎,母子一切切正常。而她迎接孩子降生的欣喜很快就被一个灾害性的动静击毁,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病院严峻违规操纵,对胎儿监护力,不及时剖腹产,新生儿重度窒息评为正常,不及时抢救,终极导致双胞胎兄弟一死一重度脑瘫。事后,病院伪造死婴产前死亡,法官对伪造病历不质证,以假证假,双活胎入院铁证如山,没想到进了法院,去了医学会,倒置黑白,双活胎被产前死亡!伪证变为事实!国法何在???双胞胎家庭由医瘫走向法瘫。。。

       事故回放: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双胞胎产妇严金凤早产临产,进入湛江中海油南海西部病院分娩,入院诊断宫内双活胎,一胎臀位,俩胎心音分别为146/148次/分,羊水已破,胎膜已破,急需剖腹产手术,签了手术同意书后,手术医生迟到两小时, ,医生玩忽职守,没有按照常规给产妇和胎儿做持续的胎心监护,一直说胎儿正常,说手术医生没到,建议试一下顺产,从4:30分到得手术前一秒医生护士涓滴也没有留意到胎儿有异常情况,直到6:58分手术后才惊奇的说"怎么会这样,太可惜了!"双胞胎兄弟剖腹产出来一死一重度窒息导致重度脑瘫。

        更可恶的就是发生事故后,医生不是第一时间抢救生命,而是为了逃避责任,忙着修改伪造病历,伪造产妇高危因素,藏匿产检本,在新生儿重度窒息缺氧缺血的情况下,不通知儿科及时抢救,还把新生儿评分评为正常,送返住满妇科病人的大病房,不抢救,新生儿全身苍白,四肢冰凉,连基本的保温都没有,新生儿长达两小时缺氧缺血导致重度脑瘫、痉挛型、四肢瘫合并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等严峻损害后果。

        丧心病狂的庸医新生儿重度窒息不抢救,把外观正常的死婴描述成脱皮暗玄色,制造入院前已死亡一两天的假象,产妇要求看死婴,被告知已处理掉,无良的庸医在产妇严金凤还没有对死婴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认可与否,还没有同意尸检与否就匆忙处理死婴,至今我们没有看到死婴火化证实单,尸体病院毕竟怎么处理的我们至今无法确知!

       在手术护理记实单倒第二行的6:58分显著经由涂改,更让家属怀疑双胞胎出生后发生窒息病院抢救不力致死。假如当时两个新生儿同时窒息,病院根本就抢救不外来,手术前一秒医生都没有发现胎儿有异常,更没有通知儿科医生候产,预防新生儿窒息。当时只有一个手术医生和一个助手医生还有一个麻醉师。假如两个新生儿发生窒息不可能同时抢救。死婴是在手术中死亡仍是在术后医方抢救不力死亡不得而知。医方也未能提供死婴的照片和录相。也没有向产妇提供证实死婴的死因,死亡时间,医方涂改时间和匆忙处理死婴的意图显而易见,由此可见更加肯定病院是在毁灭证据。

        中华医学会编著的《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分册》第七章第七节,新生窒息与复苏,(第265页)明确划定:由于新生儿窒息不能100%地猜测,因此,所有的新生儿不论以何种方式分娩,均应有能实施复苏的职员在场,并预备好复苏器具(吸球、吸痰管和喉镜等),能随手可用;出生后应在30秒内完成下列初步复苏:(1)保暖(2)立刻擦干身上的羊水……;初步复苏未建立自主呼吸者,需急行复苏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复苏后要监测呼吸、心率、体温、肌张力、肤色和神经系统症状。如合并神志改变、呼吸异常、抽搐等症状,应行神经系统检查、B超、CT等除外HIE和颅内出血,及时进行治疗;并保护脑。”

        医方完全违背划定,很显然没有尽到其留意义务,保护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监护不周,没有及时发现胎儿窘迫,以至发生窒息,新生儿重度窒息,没有新生儿医生在场及时抢救。长时间缺氧缺血导致其脑瘫。

       湛江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病院丧心病狂,竟说双活胎入院前已死亡,是死的影响活婴来推卸责任,发生事故后,不第一时间救人,藏匿产检本,伪造产妇高危因素,在产妇不知情就匆忙处理死婴,销毁证据,来减轻其玩忽职守带来的严峻后果。医德尽丧的妇产科主任黄燕英说死婴入院前已死,为什么分歧错误死婴进行死因分析,不进行尸检,处理掉死婴,为何不用死婴证实其清白?????仍是害怕尸检证实是她操纵不当致死?????

病院疯狂伪造病历为逃责

一、病院伪造死婴入院前已死亡为逃责,以下病历证实入院双活胎铁证如山:

  这是用多普勒监测的胎心音,入院后多次测得双活胎,胎心音正常。病院把死婴描述成入院前已死纯属伪造。

 

 


 

 

 


二、医方入院首页:5、死胎球拍状胎盆。6、妊娠期高血。7。葡萄糖耐量受损。8。中度贫血。均属伪造病历,以下证据证实:严金凤孕期定产检,母子正常,并不存在危害胎儿的高危因素。

     

 

 

 

 

严金凤孕期定时产检,母子一切正常,从无高血压,术前术后血压均正常,孕期照四次B超,包括一次彩超,均并不存在球拍状胎盆。

 


 

 

 

待产时的检修单显示葡萄糖正常值,严金凤何来的葡萄糖耐量受损???医生不懂看化验单?在医嘱上医方不断给严金凤输糖,岂非葡萄糖耐量受损还要不断输糖吗?


         三、新生儿重度窒息,隐瞒病情,评为正常不抢救。导致新生儿损害事实的枢纽是新生儿出生重度窒息,病院在新生儿出生入室记实新生儿全身苍白,不会哭,显著窒息,还评阿氏评分为一分钟评分8,五分钟9分,10分钟9分。黄燕英身为妇产科主任从医十几年,岂非连新生儿窒息都不懂仍是故意隐瞒病情?黄燕英称小孩出生没有泛起需紧急抢救的情况,那怎么才要紧急抢救?但是下面的病历已经暴露了这个医生医德尽丧!

 


 

 

 

6:58分新生儿评分正常

 

 

 

 

 

6:58分正在对新生儿复苏,而且6:58分显著有涂改过的痕迹。

 

 

 

 

 

6:58分新生儿进行早接触

 

        医方说新生儿当时没有泛起急救的情况。而家属在另一张病历发现手术记实统一时6:58对新生进行吸氧抢救,而且使用禁用药物复苏的记实。而统一时间6:58新生儿记实没有窒息,统一时间另一张评分为8。9。9。护理记实统一时间新生儿返回了病房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由此可见中海油南油病院不但医术低下,而且伪造病历的水平更低下。

 


    病院的术后的病历为逃责完全不按照客观事实记实.统一时间,6:58分病院婴儿评分正常,统一时间6:58分又在给新生儿复苏抢救,统一时6:58分护理记实进行早吸吮早接触,试问产妇刚剖腹拿出新生儿,还晕迷在手术台上又怎么和新生儿接触吸吮呢?她是剖腹产啊!!!黄燕英果然是“神医”!!!

    病历严峻缺失,医方的《医属单》上产妇严金凤2009-10-24日产前、25日、28日产后分别做了血常规检查,但病历上只有28日产后的血常规讲演。


    产程进展图:产妇实际入院时间是2009。10。24日4:30时分入院,而上面记实的入院时间是3:30分,还有医生范敏的签名不是其本人亲笔签名。此病历是事后添加,仿造痕迹显著。

 

 

 

 


        病院除了以上伪造事实,其提供的病历多处按照其需要添加、伪造、涂改、隐匿、缺失,而且统一事实前后矛盾,这样一分错漏百出的病历显然是不能作为证据鉴定的。

        产妇的产前检查正常,胎盘、脐带等均无异常,亦无证据表明其孕期有对胎儿的危害因素,患儿目前的脑瘫等多处损害,与医方在分娩过程中泛起的一系列过错造成的新生儿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新生儿肺炎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双胞胎一胎死亡和一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不是在产前发生,而是在产程中发生,因为 中国海洋石油病院医务职员在妊妇待产分娩中,违背了产科诊疗的基本常规,未当真仔细观察产程, 没有尽早发现胎儿急性宫内窘迫, 及时处理;具有剖腹产指征,没有及时剖腹产,新生儿重度窒息,医方未能有效复苏,尤其未能及时气管插管,未能及时儿科医生抢救等,而且事故发生后恶意伪造病历,具有重大过失,医方应当承担双胞胎一胎死亡和一胎重度脑瘫侵害的全部责任。

     然而一起显著的医疗事故却被人为的复杂化......,在鉴定病院违背所有的诊疗规范,而且其过失与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构成重大医疗事故,却鉴定病院只负稍微责任,毫无依据鉴定死婴与病院无关,由于严金凤存在“高危情况”而这高危情况连医学会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医学会何以变成“医邪会”?!是什么驱使无良的专家做出这样掩耳盗铃的鉴定结论??!

     医难熬难过害者被法律“强奸”

        伤心欲绝的双胞胎母亲,经历了丧子之痛,认为铁证如山,法律会给她一个说法,给她带来的却是更大的伤痛,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双活胎进了法院,去了医学会,一胎竟被入院前死亡,她被法律“强奸”了,没高血压被高血压,没贫血被贫血......!这社会是怎么一个“黑”字了得?

        吴文艺法官知法违法,私自拆封医患双方封存病历。医方提供的病历多处按照其需要添加,伪造,涂改,隐匿,而且统一事实前后矛盾,吴文艺法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没有对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正当性进行质证,就送去医学会鉴定,以假证假,导致市、省两级医学会作出不客观不公正的鉴定。原告起诉时,依法依理向吴法官提出患儿后续的司法鉴定,吴法官没有作何的解释,驳回原告的公道申请,不予采纳,严峻剥夺了原告申请鉴定的权力。

       2011年6月14日,本由病院保管的医患双方封存的病历交由吴文艺法官保管,其间吴法官三次组织医患双方对封存的病历质证,但都因各种理由没有开封质证。

    2011年8月16日,病历无端开封,起诉状提到没有的病历都有了,而且同样的张数,里面竟多了一张空缺的体温单,严金凤对无端开封的存在质疑。吴文艺解释说是为了核对医方提供的证据才开封的。但在和李院长和林院长谈话中又表示,是在复印封面时复印机压开的口。

    为何病历要给法官保管?

    为何第一次庭审双方在场分歧错误病历质证?

    为何其间三次组织质证都没有开封,而是在8月16日,病历无端开封后,法院才叫病院编写页码,页码和启封前不一致,这些本在第一次庭审就该完成的工作为何要到开封后病历有添加伪造之后才做???

    此后,吴文艺以医学会专家会对病历进行质证为由,不经双方在庭上对病历进行质证,就将有诸多疑点的病历材料交给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在鉴定之前以及庭审过程中,严金凤一直对病历的客观记实的真实性存在异议,而且提供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证实,但吴文艺法官视而不见,果断分歧错误病历内容进行质证。

      严金凤没有高危因素--病院伪造其有,双活胎伪造一胎入院前已死亡,伪造死婴脱皮暗黑,新生儿重度窒息伪造其正常,吴文艺未经双方对病历材料的真实性、正当性、客观性、完整性进行质证,就交给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本错漏百出的病历就这样顺理成章作为证据鉴定了。

    作为法官吴文艺不可能不知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实、疑难病例讨论记实、上级医师查房记实、会诊意见、病程记实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成员确定后,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由医学会对封存的病历资料启封。”的划定,封存的病历必需是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启封。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其鉴定材料的真实性正当性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及中华医学会医鉴办《关于做好组织医鉴工作的建议(一)》第3条第1款“对医患双方对鉴定材料有真伪争议的委托申请,医学会可要求委托部分对材料先予质证并书面确认其真实性后再受理。医鉴办和专家鉴定组分歧错误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委托人或申请人的甄别过程不计入鉴按期限”之划定。

    吴文艺法官,完全不顾事实,忽视被告对原告的整个医疗行为中所存在的严峻违背诊疗常规的行为,忽视该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严峻的不可逆转的伤害。毫无理由驳回原告后续的公道申请,吴文艺法官为原告设置的重重障碍毕竟为何?????

     在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中明确病院完全违背诊疗常规,而且证实其过失导致损害,恰是因为医方伪造了严金凤的高危情况,把一胎死亡一胎重度脑瘫的主要责任,以一种莫须有的方式强加在受害者身上。鉴定结论的理由是严金凤存在高危情况导致患儿贫血休克,然而整本病历并没有诊断新生儿休克贫血,严金凤孕期并没有贫血,证实其是否贫血的重要证据,待产血常规讲演却不见了。严金凤整个产程做了三次血常规,但是只有一张产后第二天的讲演。患儿的病历中也没有贫血的诊断,病历是客观记实病情变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专家不能在缺乏被告提供的明确证据链的情况下,选择性的选择对被告有利而否定对原告有利的记实,否定产前的双活胎,在医方未能提供死婴的死亡原因死亡时间,也不能提供死婴的照片的情况下认定死婴与病院的诊疗关系无关,专家连基本的医学常理、医学规范和诊疗常规而不顾,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毫无事实依据,缺乏科学依据。

    在诉讼过程受害人均有结合病历对鉴定结论明确提出异议,但吴文艺法官不做审查,分歧错误鉴定结论进行充分质证,对原告申请的中华医学会鉴定不予同意委托,对患方公道申请后续鉴定,毫无理由驳回,原告被迫留存后续诉权.吴文艺直接全部采信在病历严峻伪造、缺失的基础上作出的市、省两个鉴定结论并完全依据鉴定结论做出判决,将审讯权完全交给了医学会 ,完全“以鉴代审”“以鉴代判”典形的“ 医疗专家 ”判案的结果。

    在本案中,病院伪造病历导致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应承担全部责任,病历假如不是真实的则不能作为鉴定的依据,根据举证责任颠倒的原则,应认定医疗机构未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所实施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从而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一审法官吴文艺知法违法,轻蔑法律,对医患纠纷独一的证据不调查、不核实、不鉴定,长短不分,不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不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的程序依法办案,制造错假冤案,执意让医患冲突加大。

    患儿从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医疗事故中受到损害治疗到现在,仍旧不能翻身,不会抬头,智力低下,不会说话,精神发育迟缓(重度),糊口完全不能自理,长期需要康复治疗,损害后果十分严峻。对其父母和家人精神上的打击是是无法描述的,也是别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给孩子治病,山穷水尽负债累累。黑心中国海洋石油南海本部病院三年来对患儿毫无过问,分文未给,甚至一句报歉都没有,丧心病狂!!!!!

    欢迎各大媒体记者前来调查报导,让恶意伪造病历行为不再毫无所惧,让无良法官得到重办,让受害者家庭重见天日!为重度脑瘫儿讨一个说法! 

    假如法律失去了公正的天秤,铁证如山通过正当的途径都得不到一个说法,受害者被逼得走投无路,才会上演了一起起血腥事件,假如不是失望了,又有谁会做出鱼死网破的决绝??那些玩忽职守的医生,还有那些保护个别“病院”的势力,何以把我们人类污蔑欺侮到这地步?!!古有包季厚,今有李梦南、王宝洺,但并不是最后一个。。。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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