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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肖先生为修电动车近日很窝火。 肖先生的电动车前后轮先后漏气,到一家维修店修理时,店员称车子的前后轮胎均需要更换。“当时我有点纳闷,找到了当初卖车的店家,谁知店家的修车师傅说这轮胎根本没坏。后来我重新找到那间换轮胎的修理店,想取回我换下的轮胎,谁知道店主说已经卖掉了,这不是摆明坑人吗?”
消费者质疑: 为何两位修车师傅回复不一 肖先生称,3月1日,他发现电动车前轮漏气,于是将车推到附近的维修店修理,店员检查后说轮胎坏了无法充气,需要换新。“当时因为我赶时间,没想这么多,就在他们店内换了一个轮胎,没想到几天后,我去上班时,发现电动车的后轮又漏气,于是又推到这家维修店修理,谁知道店员又说轮胎坏掉需重换。”肖先生当时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找到当初卖车的商铺,不料店内的修车师傅对他说后轮胎根本没有坏,不需要换。
“我一听就来气,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肖先生说,于是他找到了那家维修店,提出要拿回自己电动车坏掉的前轮胎,但这时维修店却称“已经当废品卖掉了”。对此,肖先生非常不满,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 在维修前最好能多跑几间店 录塘工商所作为此次事件的调解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调解此类事件的难点在于取证——由于换下的轮胎已经不在,孰是孰非难以判别。
对于维修店将换下来的轮胎当废品卖掉,肖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妥。而录塘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在更换车轮后,没有和维修店定下协议要求保留坏掉的轮胎,哪怕是口头协议也没有,因此维修店将该物品作为一件废品处理亦无可厚非。该负责人建议,如果消费者对维修店的做法存疑,在还未接受修理服务之前,可以多跑几间修理店、多问几位师傅核实情况。若肖先生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区、市两级工商部门申请再次调解,或可向法院提出起诉。录塘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的确存在部分维修店利用车主对轮胎知识知之甚少,夸大轮胎损伤程度,建议消费者更换新轮胎的情况,车主修补、更换轮胎最好选择该车品牌的维修店。
针对肖先生对维修店做法存疑的问题,市消委会秘书长王树平建议消费者可持旧轮胎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由专家判断店家是否存在“夸大损伤程度”的做法。3月20日中午,肖先生告诉记者,经市消委会协商,维修店同意退还100元给他,但前提是把在该店换上的新轮胎退还给店家。肖先生并不满意店家的答复,并表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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