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的3月份,是人力资源最头疼的月份。在收到祝贺之语的同时,还附带了辞职信。此时,人力资源部面临着两难的境界:加薪挽留OR接受辞职。
人在职场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为薪水;二为平台。若是因平台而导致的跳槽,基本上是无法挽留的。若是为薪水,那就相对好办点儿。红色毛伯伯曾经说过:不以加薪为目的的跳槽都是耍流氓。员工的跳槽无非是为寻找更丰厚的回报,让自己的家人活得更舒服。从这点儿来看,提出加薪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然则企业毕竟不是慈善堂,是加薪挽留OR接受辞职还是得基于公司利益来考虑。
流动性频繁的员工以基层员工偏多,大多工作年限为:不满一年或者刚做完一年。员工的辞职就意味着员工的更替,更替将会带来招聘、工序不熟练、培训等成本。更替成本约为:招聘、职位空窗成本1个月;适应新环境、培训成本2个月;员工不熟练导致的浪费成本约1个月,合计为4个月。也就是说,新员工要代替离职员工的职位约需支出4个月的工资(相当于年薪的1/3).
以1100每月的工资为例(以湛江最低的基本工资做参考,此次不核算福利),那么更替的成本为1100*12*1/4=3300(元),就是说此类员工的流失带来的成本损失为3300元,若考虑福利的话,那就更多。若选择给员工每月增加工资200,那么支出成本就为200*12=2400元。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企业给员工加200块的工资无疑更符合经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