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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昨天,鄞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微信搭讪女大学生,相约见面,伺机使用暴力强奸的案件。

  据犯罪嫌疑人曹某交代,去年年底的两三个月间,他一共作案六次,涉及七名受害者。

  但截至目前,警方只找到3位女孩,其他几位受害者,碍于脸面,一直没有报案。

  微信是时下不少年轻人热衷的手机交友软件,其中 “查找附近用户”、“打招呼”等功能,很容易结识到附近的人。

  曹某正是抓住了微信的这个特点。

  一位女学生的遭遇

  这起案件最初浮出水面,源于鄞州高教园区某大学一位女学生的遭遇。

  姑娘是个90后,平时喜欢玩微信,去年12月初,姑娘微信上有个ID叫“清风”的跟自己“打招呼”。

  微信上打招呼信息很常见,姑娘也习以为常,就跟清风随意聊了起来。

  一来二去,她知道清风是宁波人,在一家小公司做生产经理。

  姑娘对他印象不错。

  12月9日中午,姑娘收到清风信息:“我刚好在你学校附近,我们见个面怎么样?”

  姑娘一口答应。

  两人约好时间,姑娘在校门口等着清风。

  没多久,一辆黑色别克君威停到她面前,车窗摇下,是一个30来岁的男人,穿一件蓝色花格子衬衫。男人摇摇手里的黑色iPhone 4说:“我是清风。”

  姑娘看男人长相干净、身材匀称,笑着打了招呼。

  男人邀姑娘上车,说一起去兜兜风。姑娘坐上了副驾驶座。车子朝鄞州南部商务区开去。

  男人绕着南部商务区开了一圈,最后把车停在鄞州公园南门停车场。

  停车后,男人拿出一只iPad:“我们看电影吧。”

  这时,姑娘刚好有电话进来,就下车去接电话。

  男人也跟着下车,走到姑娘旁边,让她打完电话坐到后排,说“这样我们可以靠近点。”

  姑娘点了点头,打完电话,跟男人肩并肩坐到车后排。

  男人顺手锁上车门,改口说:“要不你玩会儿游戏吧,我教你。”

  说着,男人让姑娘拿着iPad,一只手搭到姑娘肩上,把她揽进怀里,去亲她耳朵。

  姑娘如梦初醒,拼命推开男人,大呼:“你要干什么啊?”

  “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男人说。

  姑娘继续大声反抗,男人慢慢露出了凶相,全无刚才的温和。

  姑娘有点怕了,说要上洗手间。

  没等她说完,一记耳光扇在了脸上。

  姑娘捂着脸哭了起来:“你不能这样对我,我还从来没……”

  又一记耳光扇了过来。男人厉声道:“我最讨厌女人哭!”

  姑娘试着去拉车门,想逃走,但打不开。

  姑娘胆怯了,照着男人的吩咐,脱去了衣服……

  整个过程,男人用iPhone 4拍了下来。

  事后,男人送姑娘回学校,半路,姑娘还是好声好气跟男人说话,生怕男人又改变主意对她不利。

  男人则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跟姑娘有一搭没一搭聊天,还问什么时候有空再出来玩。

  姑娘下车到了学校,男人通过微信发来一个表情,姑娘把他拉进了黑名单,大哭一场,但碍于面子没有报警。

  几天后的早上,姑娘打开自己的QQ空间,发现网页上居然有一张那天被男人拍下来的“艳照”。

  她马上删掉,心里很害怕:他不知道我的QQ密码啊,这是怎么回事?

  中午,姑娘再次打开QQ空间时,那张照片居然又出现了……

  姑娘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终于克服心理障碍报了案。

  两三个月间

  7个女孩遭殃

  接到报案后,鄞州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某。

  为了“钓”曹某出来,警方将计就计,注册了一个微信号,起名为“圆圆宝贝”。

  搜索到曹某的ID“清风”后,民警主动加他为好友,跟他聊天。

  去年12月13日 ,“圆圆宝贝”约曹某到某大学门口见面,曹某兴冲冲前去赴约,被警方当场抓获。

  到案后,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两三个月间,他用微信搭讪高校园区的女孩子,聊天后约出来见面,无一失手,然后在自己的车上实施强奸,一共实施六次,涉及七名受害者,地点均在鄞州公园南门停车场,因为那一带人少僻静。

  他交代,每次他都是用扇巴掌、拍大腿等方式逼她们就范,之所以受害者多一人,是因为有一次约一个女孩出来,她带了朋友。

  对这些受害人,他有时采取“先礼后兵”,譬如对方说要去很远的地方修个文曲星,他就自告奋勇开车帮她去修,等修好,就提出“陪我去车上坐坐”,不然就“赔我油钱”,有人就这样上当了。有时则采取事后补偿,请吃一顿肯德基,或者象征性给100元钱。

  警方根据曹某的交代,继续寻找受害的姑娘,最终只找到两名,均为90后,受害时间为去年11月和12月。

  根据法律规定,仅有嫌疑人供述、没有明确受害人的不能定案,故最终认定曹某涉嫌三起强奸案。

  3月,鄞州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昨天开庭审理后,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多人(3人以上)属于强奸罪的量刑加重情节之一,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嫌犯庭上忏悔

  我伤害了妻子和那些女孩

  曹某今年32岁,鄞州人,是下应一家汽配公司的生产经理。

  曹某身高1米7出头,长相英俊。

  曹某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庭,老婆在一家公司做销售,两人感情不错,有个三岁小孩。

  在同事眼里,这个曹经理除了和他们有工作联系外,很少有其他交流,对他的私生活,他们更是不太清楚。

  昨天受审时,曹某已经剃了平头,面容憔悴,整个过程中一直不自在地摩挲着手指。

  曹某说,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邪念。

  “可能是我网上色情片看多了,就想尝试一下。微信出现后,认识陌生女孩很方便,每次开车去跟她们见面时,就会萌生跟她们发生关系的想法。”

  “我的车锁上后,如果要从里面打开车门,必须连拉两下把手。她们可能是被吓坏了,试了一下就放弃了。”

  最后陈述时,他低着头说:“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我伤害了我的妻子,也伤害了那些小女孩,我还毁了自己的前途。”

  至于报案姑娘QQ空间里出现的“艳照”一事,曹某没有承认,称“没把照片上传过”。

  女孩们为什么屡屡上当

  疑似“高富帅” 让她们放松了警惕

  曹某为什么能够屡屡骗到女学生,本案的办案人员给出了一些分析。

  曹某长相端正,打扮光鲜,开着不错的汽车,用的是新潮手机、平板电脑,这些因素加在一起,让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认为这男人比较靠谱,是现在常说的“高富帅”,从而放松了警惕。

  因为遭遇难以启齿,受害女孩子碍于面子不愿报案,让曹某有机会连续作案。“如果没有那张艳照促使最后一个受害者报案,曹某很有可能逍遥法外。”办案法官说。

  新潮交友软件的普及,改变了大家尤其是年轻人的交友观,“和陌生人约会见面”,变成一件平常事,从好的一面看,是增加了与人交流的机会,但弊端显而易见,不安全性增加,一些刑事案件随之发生。


  楼主
音符 留言于:2012-05-16 15:03

强奸就算了。竟然还发照片。太恶劣了。。。最重要是还不给钱。。。此人应该被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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