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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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16时30分,经过长达八小时的庭审,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瘦肉精”案中的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宣判。 今年3月,有媒体曝光了河南多地养猪场使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焦作温县、沁阳、孟州三地共查获此类案件26起,涉案89人,在瘦肉精事件发生不到一周时间内,河南省就对这几个县(市)160多万头存栏生猪做了抽检,并对发现使用瘦肉精的生猪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 “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对于减少脂肪增加瘦肉效果非常好。 瘦肉精让养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齐,严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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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iny
审判机关认为,依据《刑法》,5名罪犯在明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喂的畜禽被人使用后,可能对人体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情况下,私自秘密研制销售盐酸克伦特罗,构成共同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成立,其中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奚中杰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肖兵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主犯陈玉伟加工、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犯刘鸿林被依法判处9年。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犯罪使用财物予以没收。(据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