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放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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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02-11 16:16
    霞山楼的招人么  我要报报········报名

    一个奔跑的孩子
    发表于:2010-02-11 16:17
    以下是引用<i>飞鲨</i>在2010-2-11 9:53:03的发言:<br/>

    尊敬的楼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论坛土地使用保护条例》第999条规定,占用土地48小时内不耕作,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罚金1W元,并将楼主送去情暖社区义务服务10年,即日起实施,钦此!

    O(∩_∩)O哈哈~  庄慧同学换装啦


    一个奔跑的孩子
    发表于:2010-02-16 09:50
    让大家久等了,甘愿受罚,大家新年快乐!

    世上有一样东西不会因你付出而减少,那就是爱!情暖湛江感谢一路有您陪伴、支持、参与、关注和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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