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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10-25 09:24
    临街店铺前,谁有停车权?

    “那天没有车位了,我只好临时把车停在华盛新城某银行门前,可等我回来一看,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上不仅贴着一张“温馨提示”,而且还被油性笔划了几个大叉叉,不管我怎么用雨刮喷水都无法消除。银行跟我说私自占用银行车位就是这后果。我就奇怪了,那银行前面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就不让市民停车呢?临街店铺前的停车位到底属于谁,又是由谁负责管理呢?”


    沿街商铺

    禁止停车各有“招”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市区内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有关停车位的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出现。

    “没必要我都不会轻易开车出去,找地方停车实在是太烦了。交钱是小事,可有时交钱都找不到地方停。有一次开车到附近办事,明明有空车位,保安却不让停,说是领导叫预留出来的。真气人,但又无可奈何。我只好开到别处停,等折返回来办事已迟到了,要知道我是提前了整整30分钟出门,不开车走路过来30分钟都绰绰有余了。”开发区的李先生对市区停车难的问题颇有感触。

    记者走访市区部分路段和商铺后发现,商铺门前停车位“禁止停车”的情况比较普遍,沿街店铺在门前设置的障碍物也称得上是花样百出。

    近日中午,在赤坎椹川大道北一家店铺门前,记者看到店员将几个黄色的“请勿泊车”标识牌放置在店铺门前的停车线内,阻止车辆停放。另一家商铺门前则用几个禁停的障碍物围起了个圈。

    在霞山区海滨一路某花苑的临街店铺前,靠近马路边的人行道用黄线画出了一个个停车位,每个车位的地上都安装了一把黄黑相间的铁质地锁。地锁没打开时呈条状匍匐在地面,不到10厘米高,不妨碍小车进出。但只要这些地锁一打开就变成了底部平整的“V”字型,高达数十厘米,此时小车就无法进出车位了。

    为了阻止别人停车,赤坎大德路有商家干脆在门前的停车位设置了水泥墩。该商家表示,他们商铺门前的停车位是向相关部门付了租金租用的,因此自己不让别人随便停车是合法合理的。

    各执一词

    商家:影响生意 很是无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商家占用停车位主要有三种目的:一是为了内部人停车方便,二是为了到自己商铺买东西的顾客停车方便,三是怕车挡在门前影响做生意。

    记者来到了区小姐所说的华盛新城某银行门前。据银行保安说,银行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经常有小区居民把车停在银行门前,而且一停就是一天,有时候银行的运钞车都进不来,银行自己的车也没地方放,所以银行只好规定不能在门前的停车位停车。而对于划“叉叉”一说,由于当时已经下班,该保安不愿回应。

    记者还发现,和该银行同一路段的很多商铺也都用“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圈占起了停车位。在一间杂货店门前,记者询问店主为什么把车位占了,店主回答说经常有人一大早就把车停在档口的大门前,到中午都没人来开走,对店铺生意影响很大,因而就摆了这个牌子。不过马上她又有些无奈地说,即使这样也没什么效果,还是有人停车阻塞门口。

    而据安装停车位地锁的人说,商铺前的车位是他们租来的,因为没人管理时常被别人的车占用,导致自己的车没地方停,所以就想了这么个法子。

    市民:将心比心 不应扰民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和区女士有类似经历的司机有很多,而且大多司机都表示,因怕被报复也不敢强行停车,只能乖乖地把车开走。

    “明明闲着几个停车位,偏偏都用反光锥占上。如果是银行为了方便押钞车进出,用反光锥挡上可以理解,或者停放的车辆堵住临街店铺大门了,被商家挡上也可以理解。但有些明明不是这些情况,商铺还长期非法占用停车位,凭什么?”市民张先生不理解地说。

    而对于利用各种障碍阻止停车的行为,大部分市民表示,停车位不应妨碍行人。在赤坎中山一路某大厦前,市民关先生说:“现在车越来越多,车经常都停到人行道上了,行人走路好像是在车流中穿梭,很让人无奈。如果还装几个水泥墩之类的,人行道还能走路吗?”

    “安装那种东西(地锁)太不应该了。这些停车位靠近人行道,过往的行人很多,一不小心就绊脚。特别是奔跑的小孩很容易中招。摔伤了怎么办?”霞山区的黄女士说道,“还有,这地方本来就是公共的,大家本来就可以停车,把车位锁起来太自私了,也降低了车位的利用率。”

    相关部门

    不参与被租停车位的管理

    记者随后联系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据悉,目前湛江市所有的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都由其负责。据该公司何经理介绍,根据湛江市政府2008年第21号文件《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规定,凡属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均为市区临时停车场的规范管理范围。

    这里的“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可能有别于许多读者的通常理解,它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规划的道路用地以及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同意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的建筑退缩线用地等。

    也就是说,通常在市区内我们看到的路边商铺前的空地,大都属于“市区规划区内的市政道路”。对宾馆、酒家、商场、公司等企业以及其它经营性单位或建筑物业主单位需要在门前及周边占用城市道路设立临时停车场的,可以通过发证收费的形式确定由其承租经营。

    “目前要求承租期不少于6个月且不超过2年,每个车位的承租价格是每月150元。这150元不是管理费,而是占用公共资源应缴交的费用。”何经理说,“承租出去的车位由承租人按要求管理,交投公司不参与管理。而且,交投公司也没有执法权,无权拆除承租人安装的地锁之类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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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10-25 09:29
    哇。。还有这档子事?

    发表于:2011-10-25 10:35
    这边沿街商铺什么的停车都要收费,在其他地方没看到过
    发表于:2011-10-25 14:55
    『引用板凳』设天下 2011-10-25 10:35:
    这边沿街商铺什么的停车都要收费,在其他地方没看到过
    恭喜你,在湛江看到了
    发表于:2011-10-25 17:26
    广东地区好像都是这样

    http://www.mnol.net
    发表于:2011-10-25 17:34
    大家都无奈,谁叫地广人多的祖国资源这么紧张呢

    您的热心是对我们最大的关注!您的关注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您的支持将是我们最大的欣慰!!真诚欢迎加入情暖湛江志愿者服务队!!
    发表于:2011-10-26 16:18

    汗,现在啥事情都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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