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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3-03-15 09:24
    20%个税也挡不住房价涨?被骂我也要说
        1、新国5条,实际意义不大,实际上是以前政策的强化,但无实际改变,无法影响房价真实走向。我们不用寄于期望。
     
        2、所得款交20%税。这个有点意思。
     
        首先我们得明白这20%是啥意思:你现在卖的价格减去你当年买房的价格总款的20%!任何一个卖房者都不愿意交这20%,买房者也不愿意交这钱,那怎么办?就出现大家所估计的2手房会卖不出去?不可能的,交易量下降有可能,但正常交易基本不变。在市场上,只要有人愿意卖,有人愿意买,就会有恒定交易量。解决办法基本折中:卖房者适当降价,最多10%,但20%税必须由购房者出,那么很多人就愿意买了。
     
        其次:这消息出来时间大半月了,为啥2手房价格很少变动?基本不变,基本不降?难道持房者无动于衷?东莞其实5年前就出这政策,2手房交易全按20%收的,但对市场影响很少。首先房东们考虑用来出租,其次有很多办法可以在中介的配合下可以根本不用交20%的税,再次,现在实际中借钱炒房者很少了,现在手中有多套房的人基本手里有钱,房对他来说不急于出售。所以现在2手房价格基本变动很少。
     
        再次:政府这项政策很明确目的:打压2手房交易,打压炒房者,而要保护刚需。这政策会导致现在拥有多套房者不再有意愿购买更多房子,但中国1,2线城市人口齐聚暴涨,刚需的队伍很庞大,2手房20%后刚需成本更大,导致他们涌向新盘,新盘价格只会涨,而不会跌。
     
     
     
       那么我们可以总结一点:新政导致2手房价格基本不变,维持稳定,导致新盘价格稳中必涨。
     
       再从大趋势上看房价:
     
       1,别看满世界在造房盖楼,其实若大一楼盘,也就1000户,2000户,3000户最高,而刚需呢?前几年的刚需没消化完,今年的刚需人群又到结婚年纪了,大多来自小城镇,农村的独生子女们大学一毕业过3,4年基本谈婚论嫁了,他们家会倾其所有去买房,去完成首付。现在的大学,好的,差的,反正都骗你来上学,现在入学率奇高无比,导致大量人口流向大城市,而农村基本空的。刚需的需求还在不断扩大中,而城市土地越来越少。至于农民工兄弟买不买房尚不考虑进去。从需求角度上分析:供不应求,房价还是涨。
     
       2,我们的政府年年卖地,可是他们在财政赤字却越来越高,一方面为招商引资,廉价优惠土地很多,一边面搞基建,搞所谓投资环境花了不少钱,一方面每个工程,每次土地出让被层层贪腐黑走的钱也很多。现在他们可卖的地越来越少,那么土地价格势必还要涨,导致即使开发商微利的情况下,房价也不会低下来了。
     
       3,只要你走市场化,那么供求决定价格,其他政策干预是适得其反的,如同压弹簧,越用力反弹越猛烈。
     
       4,20%的税房东们都无动于衷了,那么开征高额房产税为啥不出来?既然土地越来越少,越来越贵,那么为啥不允许农村宅基地出让,为啥不允许可以集资建房?房产税难出啊,我们买房的时候其实交完所有税了,一出来法理上说不过去:难道税上加税?那么多小产权房,怎么办?本来就不合法,现在又可以避这税?合理么?其实出了,力度小的话也没用,不会导致他们大量抛房。农村宅基地出让呢?这办法政府收的钱变少,农民作为土地使用者获利更少,他们更喜欢拆迁款,那么还会有谁愿意去推动这事?至少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不可能。
     
       好吧,我们不得不面对目前的房价,你哭没用,你喊没用,我们毕竟是弱势群体,很难撼动目前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房价还是涨,只是在严政之下会短暂的停顿,停会继续涨。
     
       可能我的说法会导致很多人骂,他们不看理由,就是看不得说房价涨,我只是就事论事,要出手买房者细品,希望对你有帮助。
     
     
    <ul f14 link0"></ul> <dl mplug-hover" jquery1720986927965990887="40"> <dt>    专家解读:20%个税这些细节该留意 </dt> <dd>    不少购房者和卖房者对这个“20%的个人所得税”所牵涉到的各种细节更是一头雾水: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该怎么收?
        房屋出让者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怎样来计算转让所得?
        不同的二手房,哪些新政后税费可能比较高?哪些则可能不受影响?

        记者邀请了丁建刚、章惠芳、虞晓芬、荆海燕、宋文杰等专家成员,在这里就一些重要的技术性问题为大家寻找答案。
    </dd></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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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03-15 09:25
        读者疑问:商品房按照买卖合同核定其原值,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住房怎么核定其原值?

      专家解答: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的原值,主要是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主要是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向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不同实际情况具体核定其原值。自建住房,主要是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读者疑问:如果房屋出让者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该怎么做?

      专家解答:在现行政策中,遇到房屋出让者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本次新政并未提及这种情况下的原值认定方法。由于此次政策较之前严厉,也有可能超过之前规定的1%~3%。

    发表于:2013-03-15 09:26
        读者疑问:政策说个人所得为房子售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合理费用的数额,哪些属于合理费用?

      专家解答:计算房屋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以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房屋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房屋装修时发生的支出项目繁多,容易丢失,而房屋转让时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因此,为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减少税务上的争议,在装修阶段,纳税人可以预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相关表格,详细填写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字号、建材产品、发票金额等信息。在房屋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正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读者疑问:我的房子,装修时请了名家设计,花费了较大的资金,卖出时这笔费用能不能算进原值,怎么算?

      专家解答:装修时花费的资金多少,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纳税人在购买、建造房屋时,应妥善保管相关的凭证。

      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则按照总房款的一定比例扣除,根据目前所行政策,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新政策的细则还没出来,对于装修款的计算方式还有待证实。



      读者疑问: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将交易所得税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严重违规,国家将会出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请问,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有效抑制税费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

      专家解答:齐部长的初衷是好的,希望税费由卖家承担,不能转嫁到买家头上。但是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齐部长并没有说,估计也很难说,因为这种“希望”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税费是否会转嫁给买家,不会由齐部长说了算,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是买方市场,这笔费用可能会有卖家忍痛承担,如果在卖方市场,这笔费用必定会由买家承担。税费转移的发生,并不因齐部长说“NO!”而停止。

    发表于:2013-03-15 09:26
        读者疑问:这类当初低价卖给家人的房子,现在应该怎么办?( 在2009年,杭州部分市民为了规避“遗产税”,将房屋以10元、100元等离谱价格“卖给”家人。当时看似聪明的做法,却在新政之后留下了“后遗症”,一旦出售,将缴纳一笔数额巨大的个人所得税。)

      专家解答:这类房子一旦出售,将缴纳一笔数额巨大的个人所得税。建议这部分房子赶紧采取过户的形式,将房价恢复至实际价格,不然或将吃“哑巴亏”。



      读者疑问:哪一种房源在出售时,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专家解答:住建部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称,出售5年以上个人唯一住房,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买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据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权证注明日期或者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的一套住房。

    发表于:2013-03-15 09:27
        读者疑问:房改房出售时应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房改房,是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网友议论比较多的一类房子。在二手房市场上,房改房是一种特殊的房子,有点类似半福利的性质,买入的价格特别低。有人认为,其交易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能简单按照“售价-买价”的模式来征税。目前杭州房改房数量惊人,成交量也非常之大。这类房子如何征收个税,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的话题。)

      专家解答:针对本次的二手房出让按照转让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涉及面最大、影响最大的就是房改房。由于房改房买入的价格非常低,在杭州通常只有数万元,而如今售价均在百万之上,如果严格按照“售价—买价”的模式征收,个税数额惊人。针对房改房,目前有声音表示,“政府根据该区域市场成交现价,定一个指导价格,按照指导价格与成交价格的差额征税”。但杭州暂无执行标准出现。



      读者疑问:不通过买卖,而通过赠与的形式取得房子,要不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家解答: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房屋赠予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几种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的房屋赠予均征收个税。获得后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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