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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12-09 09:23
    湛江街头张贴的“警告”,要小偷归还钱包

    在湛江市区街头,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位最近钱包被偷的市民所张贴的“警告”,要小偷归还钱包。

    “警告”上面一开始就是“照片中的人你认真想好,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然后,写了事情的具体经过:你以为你在12月3日下午2点29分从中XX酒店拿我钱包的可耻行为没人知道吗?实际上你的一举一动早已经被酒店的视频监控看得一清二楚,这照片就是你在(中XX酒店的)电梯里查看我钱包和你得手后的表情。

    本来已经给你三天的时间,如果你把钱包里的证件还我,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但你知错不改,迫使我不得不将你的照片公布。现在再给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三天内你把钱包还给我,我仍然不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否则,我会将你在中XX酒店的全部视频监控录像挂在网上,让湛江市的所有网民看到你从中XX酒店拿走我的钱包的可耻行为,同时继续将你的照片张贴在湛江更多的地方。另外我还要报警,将视频监控录像交公安部门,到时你将更加身败名裂,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警告”上,还留有“联系电话”,并注明“或将钱包直接交至中XX酒店6楼前台”落款是“联系人:董先生”。

    此事引起热议,有同情和支持该市民做法的,也有表示质疑的。

    “看得出,被偷钱包的这位事主‘怒’了!”家住国贸附近的霞山市民王先生说,自己也有被小偷偷走钱包的经历,而且钱包里还有很重要的证件,“当时那种心情,很着急,很气愤。小偷确实很可恶,我很同情被偷钱包的这位事主。”

    但也有网友表示,“警告”里面提到“如果小偷归还钱包,就不追究责任”的字眼,这种“私了心理”会不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那照片上的人是不是真的就是小偷呢?事主这样私自大范围曝光别人照片,并代替公安机关来‘定性’,是不是有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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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12-10 20:44
    我今天也看到扒手了,太狂妄了。。坐公交的同胞们得小心啊。。特别人多的是更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1-12-10 22:14

    这做法估计也是想出出气,没什么用的。年底小偷小摸多,往家里赶的人多留个心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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