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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10-18 11:34
    中国式道德搁浅背后的司法缺陷
            今日下午,记者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见到13日下午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被车撞倒的女童小悦悦。医生表示,女童伤情太严重,已经发生了脑死亡,双眼瞳孔已经散大;目前仅凭机器和药物维持着呼吸与心跳,生命随时会有危险,估计未来连植物人的状态都恢复不到。最致命的并非肇事车辆的反复碾压,而是第一次被车猛烈撞倒头部着地所致的大脑减速伤。(10月17日大洋网)
             苦苦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悦悦不是“无人扶”事件的第一个受害者。据相关媒体报道,上个月2号,在湖北省武汉市,一名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地方迎面摔倒,因无人搀扶,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不久前卫生部曾公布过《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并同时发布了《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文件,这些富有中国特色的指南文件并没有改变“无人扶”的现状,遭遇不幸的悦悦即印证了这一点。这类事件的发生,和路人的冷漠不无关系,我们不妨思考一下,除了表象   上的冷漠,究竟是什么令我们的国人面对跌倒的弱势群体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集体沉默呢?
               自春秋开始,“尊老爱幼”就成为国民奉行的传统美德,途遇老人或孩童跌倒,马上扶起实施救助是中国人不容置疑的价值判断。公众热议的“究竟该扶还是不该扶”,根本就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在国外,对于老人或者孩童跌倒有相对健全的判断程序,比如荷兰,警察会在最短时间内出现现场,全程见证路人的施救过程,以防法官误判救助人为“肇事者”。其实,我们如今需要探讨的是中国式道德搁浅背后的“真”问题,即由司法的非正义判断的造成今日的普遍“无人扶”现象。
           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曾因救助了一名跌倒在自己车前的徐老太,被法院判定为“肇事者”,赔偿徐老太四万余元。今年8月,天津市民许云鹤曾因扶起跨越护栏不慎跌倒的老太,被法院判定赔偿跌倒老人十万余元。今年9月,大巴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扶起跌倒的王老太后被指“肇事者”,后经监控录像显示,殷红彬方才被证清白。幸运的殷红彬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的证明,很有可能被司法判定为又一个无辜的“肇事者”。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正是因为我国司法不能为公民的道德善之举提供清明正确的判定,不公正的执法毁坏了法律原本的道义内涵,无人保护公民的善,无人鼓励公民的善,才产生今日这种老人跌倒”无人扶”的畸形社会现象。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今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初衷,想必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在中国的司法制度发展史上,曾不止一次出现过有悖于社会一般理性的审判,例如文革时期的冤案等。
    再来看看彭宇案、许云鹤案这一系列案件的审判,法院没有看见这两人撞人,也未看见这二人没有撞人,但最终推断这二人撞人了。这样的逻辑很吓人,难怪公众被吓到了,途遇跌倒的老人、孩童只能选择惶恐地离开,生怕自己“被”有罪。
             国人是善良的,每一个有血有肉有良心的人,面对跌倒在路边伸出的求救之手,不可能不动容。正因为国人是善良的,才需要公正清明的司法制度来保护国人的善举,维护中国传统的文化道德价值,不再让救助他人的公众成为“受害者”。中国式道德搁浅,是一种悲哀,倘若再不正视其背后的司法缺陷,古老传统的道德文明终有一天会被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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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春的旅程中,总有关于成长的苦涩与生命的不完美,但紧要的是我们如何拥抱着这样的遗憾,继续走向遥远且未知的未来
    发表于:2011-10-18 17:36
    有些事也不能全怪人们。还是要追本溯源


    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福布斯”富翁排行榜,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我就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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