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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经马太福音20章,耶稣以在葡萄园做工为比喻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说:“因为天国好像家主清早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作工,和工人讲定一天一钱银子,就打发他们进葡萄园去。约在巳初出去,看见市上还有闲站的人,就对他们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他们也进去了。约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这样行。约在酉初出去,看见还有人站在那里,就问他们说:‘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他们说:‘因为没有人雇我们。’他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到了晚上,园主对管事的说:‘叫工人都来,给他们工钱,从后来的起,到先来的为止。’约在酉初雇的人来了,各人得了一钱银子。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说:‘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作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有古卷在此有“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看到这个故事,不由得让我想起目前在几大城市出现的所谓退房团维权行为。曾经不可一世的房地产商让宏观调控政策、持币待购的消费者和业主逼迫的进退两难。宏观调控的作用以及市场供求双方的博弈让房地产市场走向了买方市场,一些城市的房价开始不断走低,而那些没有买房的持币待购者则更希望房价再降低,然而那些已经买房的业主却阻止地产商降价。本来这些发生在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行为就象在菜市场买菜一样,愿买愿卖,随行就市。没有什么人会因为后边的人买同样的菜比自己买的便宜,就去找买菜的要求退菜。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就在房地产市场这里出现了这么大的反差,以至又成为又一个中国特色。 比照这个故事,目前发生的所谓退房团维权行为(欺诈合同除外)背后的原因,只能用故事里的说法解释。那就是,“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继续探究这所谓退房团维权行为背后的理由,看能否成立。首先,买房者有退房的权利吗?房屋买卖一般应该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合同之后成交的,那么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应该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没有赋予买方这项退房的权利,买方自然不能单方面自己为自己创造这样一项权利,否则这个社会何言秩序;其次,地产商的降价行为到底有没有损害到已经买房者的什么利益?如果有的话,可能就是心理上的不平衡而已。要么是看到后来者和自己一样,觉得失去了一点优越感,要么是感到自己比后来者显得有点笨。再次,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自己作错事后,找替罪羊为自己负责,推卸责任。 奉劝这些眼红者,不要因自己假想的心理伤害而干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转,毕竟还有很多够房者在等待房价再降一点。写到这里,不禁大胆猜想,这些无理取闹的眼红者,是否和地产商在上演一出双簧戏,来阻止房价下行。 来源:情暖湛江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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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