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首先找卖家。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还建立了销售者首负责任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
亮点1 不合格企业将入“黑名单”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条例》修订时以黑名单制度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要求实现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开制度,将违法行为记入黑名单等。 列入黑名单对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王波表示,黑名单制度是一种诚信制度建设,对制售假者进行处理以后,对其违法行为再进行诚信登记记录。“而且这次《条例》里面规定要建立互相联网平台,各部门处理的都要上这个平台,”他补充道,如果别人要跟这个生产者、销售者做生意时,就可以上这个诚信平台去了解他的情况,这其实对商家是有影响的,“如果这个人总是来假的,我就不一定跟他签订合同,银行对这种企业就不一定贷款。”
亮点2 卖假货可处货值十倍罚款 王波介绍,这次“三打两建”的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经验,《条例》修订后加大了惩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处罚力度,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限额进行处罚。按照《条例》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除没收设备工具吊销许可证,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同时,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亮点3 售假者不得拒绝消费者索赔 以往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卖家总是把责任推给厂家,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了!王波介绍,消费者与销售者的关系更直接,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方便维权,避免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条例规定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时,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因为消费者首先接触销售者,如果消费者向销售者追偿得不到赔偿的话,他很难去向销售者进行追查。比如很多在广东销售的产品,大多数都是在北京、上海等其他地方。”
实际日常消费中,经常出现没有小票或者索赔不顺利的情况。对此,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补充,条例所确立的首负责任,在极大保护了消费者维权力度的同时,实际也对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你要取证。即使是赠品奖品,也最好一并写在小票上,首负责任制确定以后,只要你拿出小票,销售者会先给你赔付。”他同时提醒消费者,平时消费要及时掌握小票,大件的最好还要有发票。
亮点4 赠品奖品是假货也视为售假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特别规定,凡是使用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将其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的奖品,同样视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销售或者是在经营活动中赠与的这些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的话,一样按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处罚。”任小铁解释,赠送的商品或奖品等经营活动中的赠与行为,利润是涵盖在促销的那些产品里面,不能视为无偿的,应视为一种买卖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条例》的约束。他补充,即使说这个赠品不是他自己厂的是别人的,都应该由销售者来承担首负的责任。
亮点5 商家售假网购平台也担责 如果某商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购平台提供商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解释,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经营条件或者仓储、保管、运输及网络平台服务的,属于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行为。将没收服务收入,处以十万元罚款,而服务收入是万元以上的,处于服务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打假条例是明确了网购平台的法律责任的,以明知为前提,强调主观故意。”他表示,所有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其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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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首先找卖家。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还建立了销售者首负责任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
亮点1
不合格企业将入“黑名单”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条例》修订时以黑名单制度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要求实现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开制度,将违法行为记入黑名单等。
列入黑名单对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王波表示,黑名单制度是一种诚信制度建设,对制售假者进行处理以后,对其违法行为再进行诚信登记记录。“而且这次《条例》里面规定要建立互相联网平台,各部门处理的都要上这个平台,”他补充道,如果别人要跟这个生产者、销售者做生意时,就可以上这个诚信平台去了解他的情况,这其实对商家是有影响的,“如果这个人总是来假的,我就不一定跟他签订合同,银行对这种企业就不一定贷款。”
亮点2
卖假货可处货值十倍罚款
王波介绍,这次“三打两建”的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经验,《条例》修订后加大了惩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处罚力度,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限额进行处罚。按照《条例》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除没收设备工具吊销许可证,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同时,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亮点3
售假者不得拒绝消费者索赔
以往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卖家总是把责任推给厂家,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了!王波介绍,消费者与销售者的关系更直接,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方便维权,避免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条例规定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时,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因为消费者首先接触销售者,如果消费者向销售者追偿得不到赔偿的话,他很难去向销售者进行追查。比如很多在广东销售的产品,大多数都是在北京、上海等其他地方。”
实际日常消费中,经常出现没有小票或者索赔不顺利的情况。对此,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补充,条例所确立的首负责任,在极大保护了消费者维权力度的同时,实际也对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你要取证。即使是赠品奖品,也最好一并写在小票上,首负责任制确定以后,只要你拿出小票,销售者会先给你赔付。”他同时提醒消费者,平时消费要及时掌握小票,大件的最好还要有发票。
亮点4
赠品奖品是假货也视为售假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特别规定,凡是使用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将其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的奖品,同样视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销售或者是在经营活动中赠与的这些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的话,一样按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处罚。”任小铁解释,赠送的商品或奖品等经营活动中的赠与行为,利润是涵盖在促销的那些产品里面,不能视为无偿的,应视为一种买卖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条例》的约束。他补充,即使说这个赠品不是他自己厂的是别人的,都应该由销售者来承担首负的责任。
亮点5
商家售假网购平台也担责
如果某商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购平台提供商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解释,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物资、资金等生产经营条件或者仓储、保管、运输及网络平台服务的,属于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行为。将没收服务收入,处以十万元罚款,而服务收入是万元以上的,处于服务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打假条例是明确了网购平台的法律责任的,以明知为前提,强调主观故意。”他表示,所有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其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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