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桔欣发布时间:2012-05-15阅读[1858]回复[5]字体大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一名瘾君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奸情,竟抽取艾滋病人血液注射“奸夫”子女,致使被害人患上艾滋病。近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谢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因怀疑妻子与罗某有奸情,谢龙一直耿耿于怀,经打听得知,罗某女儿和自己的女儿在同一学校读书。2010年5月的一天,谢龙邀请毒友(艾滋病毒感染者)陈某在其家中吸毒后,用注射器抽取了陈某的血液。随后,谢龙以送自己女儿去学校为名进入学校教学楼,谢龙用注射器扎入罗某女儿的右手臂上。后经疾病中心检测,罗某女儿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已感染有艾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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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复:
恬妞 发表于:2012-05-15 16:39
该杀!!太恶毒了
长亭 发表于:2012-05-15 16:44
这关孩子什么事啊,可怜的孩子。
琪琪格 发表于:2012-05-15 16:58
『引用板凳』长亭 2012-05-15 16:44:
这关孩子什么事啊,可怜的孩子。

若暖 发表于:2012-05-15 17:01
人渣啊!!关孩子什么事啊!!!
乔巴酱 发表于:2012-05-15 17:13
这样的人该死一万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