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小白发布时间:2011-07-08阅读[2219]回复[3]字体大小:


医院的广告上第一条就是万例手术无事故


李小姐和丈夫向记者展示,人流手术记录和手术后还被检查出怀孕13周的B超记录。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女白领做完人流两个月

胎儿居然活在腹中

术后仍有妊娠反应 还以为是消化不良

家住高新区石桥铺的李女士,今年26岁,是一名电脑游戏界面设计师。

李女士说,今年4月,她意外怀孕时,因家离重庆华西妇科医院不远,听说这家医院有种叫“玫瑰保宫无痛人流术”的手术,声称“万例手术无事故”,于是选择去这家医院做人流手术。

手术后,李女士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直没有上班,还不断吃药。李女士说,约半月后,她下体流血近两周。接下来,每隔三五天就腹胀呕吐。

她上网查询,发现下体流血是人流术后的正常状况之一。她认为,呕吐可能跟消化不良有关。随后,她先后到另两家医院去治疗消化疾病,吃了不少药,症状不但没减轻,呕吐反而越来越严重。

6月19日,她又一次去治病,医生建议她做个彻底检查,检查结果让她目瞪口呆怀孕约13周。医生告诉她,呕吐属于孕期反应。

当天,她离开那家医院后,立即来到重庆华西妇科医院求证。次日,院方出具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诊断意见是宫内单活胎(中孕,孕约13周)。

李女士和丈夫这下慌了神:做了人流手术,两个月后胎儿居然还活着。已经吃了这么多的药,这个胎儿注定不能要。

李女士说,为这事,她不晓得摸着肚子哭了多少次,说“宝贝,不是妈妈不要你。妈妈治病吃了太多的药,不能害你呀!”

患者索赔六万元 医院让她去找法院

昨上午,李女士及其家人来到华西妇科医院讨说法。医院门诊现场管理主任吴琼代表医院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对李女士做完人流手术两个多月后肚里仍存活胎儿的事,她并不否认。

“最先,他们要我们赔10万元,后来降到6万元。”吴主任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医院希望李女士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要求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我仔细算过,6万元不过分。”医院大门外,李女士边说边擦汗。丈夫说,妻子做完人流手术的两个多月,身体每况愈下,如今精神更是垮得一塌糊涂。  

李女士出示了手术记录、病历等。手术记录表明,今年4月17日,李在医院接受“玫瑰保宫无痛人流术”,“吸出组织物约6g(克),见破碎绒毛”;术后诊断,“建议送病检,病人家属不愿意”。

医院解释是漏吸 患者担心影响生育

李女士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发现人流手术失败后,6月22日,华西妇科医院已替她做了第二次手术。尽管没收费用,她和丈夫却忧心不断:生育能力是否会受影响?

李女士说,吴主任曾写下承诺书,上有“不会对病人造成特别伤害,今后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会影响其生育”等字样。但落款处盖的是手印。

7月1日,医院方的刘姓教授出书面凭据,对首次人流手术后肚里还有娃儿的原因,解释为“每家医院妇产科均有漏吸”。

“先是盖手印,后来又说不管哪家医院都有这种事。”昨日,李女士的家属说,他们感觉医院“完全是一推三六九”,比如,盖手印仅是个人行为,此人今后若离开医院,这事怎么说得清楚。

本版稿件由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郭女 文 重庆晚报记者 冉文 摄

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

人流术后胎儿仍存活

妇产科教材都写了的

医院门诊现场管理主任吴琼认为,此事不属医疗事故,只是医疗过错,因为妇产科教材中都写了会出现人流手术仍有胎儿存活的状况。

随后,她强调,李女士在这件事中也要负一定责任:第一,院方建议绒毛送检,李女士拒绝;第二,没有回院复查。

“送检和复查都只是建议,啷个会我有责任?”对院方这一说法,李女士很气愤。

吴主任坦言,人流手术中发生漏吸,医院有责任,院方愿意赔偿,包括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但必须遵循公平、合理的标准。

吴主任再次表态,医院愿意跟李女士协商赔偿事宜。

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

人流术后胎儿仍存活 极为罕见

手术者责任心和技术 都成问题

昨晚,重医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就李女士的遭遇,介绍了医院在人流手术方面的普遍状况。

首先,人流手术在业内俗称刮宫,术后仍存在胎儿或胎儿继续存活的状况,属刮宫失败。通常,这种手术失败的几率非常小,而刮宫后胎儿继续存活的状况属于极为罕见。就这一点则说明:实施手术者缺乏责任心,对病人术后交待和未离院前的检查很不充分。

其次,实施手术者的技术不过硬。因为,刮宫过程被称之为盲刮,即全凭实施手术者的手感和经验进行。换句话讲,若实施手术者技术欠佳就会出现漏刮状况。

专家同时指出,李女士在胎儿存活13周时接受手术,主要是身体受的伤害非常大,但术后丧失生育功能的可能性不大。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网友回复:
小白 发表于:2011-07-08 10:10

智障女子被骗捐皮 医院称医生未认真核实

 

近日,一则听起来可怕的事情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在新乡,一名智障女被骗到医院,大腿上丢了一块皮肤。

丢皮肤的智障女叫武发爱,6月12日,在新乡劳务市场,被一名姓王的男子带走,之后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她左腿上的皮肤被移植.

哥哥讲述智障妹妹“捐皮”事件

6点,我们拨通了武发爱哥哥武建军的电话——

我妹后腿皮死了,现在在新乡市人民医院住院。小时候妹妹得过小儿麻痹症,大脑有时候不清醒。

五六月份,妹妹有一个月不在家,在劳务市场里找工作。

大概是6月9日,妹妹在劳务市场里碰到一名热心男子,这个男的姓王,说是可以帮妹妹找工作。

王把妹妹带到开发区小店(音)的家里,关了3天,对妹妹又打又吓,说是要她植皮,王强按住妹妹的手写了自愿书,根本不懂的妹妹就被带到二院。

做过手术后,王把妹妹交给了另一名男子小赵。小赵把我妹妹带到一所小旅馆里,一关就是14天。

开始时,我妹妹腿有伤不能走路,14天后,慢慢可以走路的妹妹偷偷逃了出来,打的回家了。

回到家,家人都问妹妹腿伤是怎么回事,妹妹坚称是在一家工地上被烫伤的。

妹妹回家的当晚,那个小赵过来找她,要把妹妹带走,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是怎么联系的。当晚12点,妹妹婆家的人把小赵围住了,在逼问下才知道妹妹被捐了皮。

听小赵说,捐皮给了4000块钱,不过我妹妹说没拿到钱,钱应该被小赵骗走了。不管钱不钱的,医院手续不正常就不应该动手术,王和小赵这帮人就是一个团伙,专门在劳务市场挑智障的人下手,到现在我还没听说这个姓王的被抓。


农民工被提前死亡近四个月 医院称录入资料手误
农民工入院9日后死亡

王坤明,56岁,巴南区姜家镇人。据其继子朱军介绍,今年2月20日,王坤明随老乡前往十九冶所属的长寿区重钢环保建设项目部建筑工地打工。6月1日上午9时许,王与3名工友合抬一根玻璃管前往施工工地。快到目的地时,王坤明突感身体不适,头昏脑涨,当即蹲在了地上。

工友们见状立即通知项目部,并将其火速送往长寿区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他患了“自发性脑出血”。6月9日凌晨1时31分,医院方宣布,患者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医院方给死者家属出具了两份病历资料。

名字登记正确其他都错了

“两份病历资料让我们遭遇了不少尴尬。”昨天,朱军介绍,两份病历资料除姓名相同外,年龄、患者死亡时间和入院记录都不一样。朱军说,事后,他们拿着两份病历资料前往保险公司和劳动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看后称“不能受理”,原因是死者年龄和死亡时间不一致。“我们到底以哪一份病历资料为准嘛?”工作人员问死者家属。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了长寿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两份病历资料。其中一份病历资料显示,死者年龄为56岁,入院时间:2011年6月1日,死亡时间:2011年6月9日。另一份则为,年龄69岁,入院时间:2011年2月5日,死亡时间:2011年2月14日。两份病历资料的医生签名均为王坤明的主治医生蔡某。

医院称是工作人员录入失误

同一死者,医院方出具的两份病历资料为何有如此差异?长寿区人民医院外二科主任陈才华坦诚,医院方对此有过错。他解释称,这是工作人员在将死者资料录入电脑时手误,导致两份病历资料中死者年龄和死亡时间不一样。陈才华称,医院方已将时间和年龄有误的那份病历资料改过来了。同时应死者家属要求,医院按规定复印了一套完整的病历资料给家属方,作为相关部门处理王坤明死亡的依据。

此外,长寿区重钢环保建设项目部经理孟利军称,该事件发生后,项目部也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准备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死者家属10万元左右的补偿金。


儿童医院给女孩输液输错 称无法保证其今后健康
气管炎患儿却被错输了医治肺炎的点滴,这样的“乌龙”近日出现在北京儿童医院。患儿家属称,医护人员曾以“针打歪了”为由试图掩饰这一操作失误。对此,北京儿童医院回应称,医院的确错输了点滴,但输液针扎歪确有其事,并非借口。

今年一岁多的小红(化名)6月底患上了气管炎。6月30日,父亲赵先生带着她来到北京儿童医院输液室输液。赵先生告诉记者,输了五六分钟后,护士过来告诉他孩子的针扎歪了,需要重新扎针。“我当时觉得反正孩子输得好好的呢,就拒绝了。”赵先生说,又过了一会儿,护士径直走来把孩子的输液瓶摘掉了。当时他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跟了过去,这才知道孩子输错液了。

另一患儿的家属陈先生说,自己3个月大的女儿患上了肺炎,当时也在输液室准备接受输液治疗。当他看到那天的输液瓶比平时大一倍时就觉得奇怪,于是向医护人员提出了质疑。“护士后来把放在我们那的点滴瓶直接给小红挂上了,然后又给我们重新配了一瓶。”陈先生说。

“这件事中我们确实存在过错。”北京儿童医院宣传中心的侯主任昨日回应此事时说。她表示,医院在发现失误后立即对小红进行了检查。由于两种都是消炎药,浓度也都在安全范围内,所以能够确认不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任何伤害。另外,医院已经对当事护士进行了处罚,将其调到了辅助部门。医院输液室的张护士长则对“针扎歪”之说作出澄清:“当时是巡班护士发现孩子的针扎得有点不好,并不是输错液了还找借口。”

目前,家属已向院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院方承诺错输点滴不会影响孩子今后的健康。对此,侯主任表示具体的补偿数额需要和家属再协商。医院会就此事出具书面的事实过程说明,但无法给出保证孩子今后健康的承诺。


 

我晓得了 发表于:2011-07-17 12:41

最好别去医院.....

小白 发表于:2011-07-17 13:51
现在都不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