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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不足蛇吞象,狮子大开口 被电动车刮蹭女子索赔500万 蚀把米 二审判决倒欠法院诉讼费17000余元!
昨日,记者从江苏淮安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淮安的朱文波女士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张迎慧刮蹭倒地,虽然又是去医院又是去照顾,但最后还是闹到了法院。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元,其中竟然包括对方两个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 13项索赔清单 医疗费10071.7元 财产损失费150元 交通费2265元 律师费3000元 后续治疗费90万元 误工费90万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 残疾赔偿金80万元 护理费70万元 营养费30万元 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 后续交通费30万元 其他损失40万元 肇事者: 她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见碰了人,朱文波赶紧将对方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张迎慧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构成伤残,医生只是建议回家休养一周。朱文波回忆:“张迎慧说我要伺候她一周,她跟她男人离婚了,没人照顾她。”接下来的一周,朱文波赶到了张迎慧家里,当了一周的贴身小保姆,饮食起居,洗衣洗澡,家里内外全包了。本以为没事了,但是一周以后,张迎慧还是不愿意去交警大队结案,她说自己的膝盖一直没有好,还向朱文波列出了一个多达13项的索赔清单,总额约500万元。 对于这张清单,朱文波无奈地说:“一个款项就是说她被我撞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然后说人平均年龄到82岁,她现在才40多岁,还有40几年,每年递增5%。她两个女儿在淮中上学,叫我把她们送到美国留学,要等到研究生都上完,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张迎慧解释说:“500万是我提出来的,我没办法呀。” 2012年3月1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原告请求,张迎慧不服,又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中院二审裁定不支持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健说:“通过我们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8600余元的诉讼请求,原告应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26000多元,总计原告倒欠17000余元。”据中新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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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罗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