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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九钗”合影。冒群 翻拍

  新中国成立初期,南京“歌妓四大家”之首的王文波、王周氏夫妇,因“恶霸及逼人为娼”被处决。当时,为了保护案中9名被害妓女,这起在南京曾轰动一时的案件的经过一直未被公开。昨天上午10点,伴随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展览馆的开馆,这起案件的案情首度曝光。案件中,勇敢站出来控诉王氏夫妇的“金陵九钗”的照片也首度亮相。

  妓女托人写举报信

  揭开深宅大院里的歌妓之谜

  解放前,南京冠盖如云,纨绔肩摩,许多好色之徒将嫖妓作为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彻底封闭妓院、收容妓女,对不思悔改的妓主(即鸨头)从严惩处。其中,南京第一个被处决的就是“歌妓四大家”之首的王文波、王周氏夫妇。而王文波、王周氏夫妇被审判处决,是由一封妓女托人写的举报信引起的。

  朱同志:

  刚才我同你谈的情形,你大概已了解。我又回到了家里,秀英将刚才来客的事对我讲了,还讲了祖母又叫她接客,以其肉体换取金钱。秀英叫我赶快到所里将情形告诉朱同志,请所里派人最好在夜里12点钟到我家来查房,以解救秀英。

  王亚如,元月11日晚7时50分

  西钓鱼巷9号

  1951年1月11日晚8时许,这张纸条被送到了钓鱼巷派出所民警小朱面前。“这个王亚如傍晚就来过,现在又送来纸条。”小朱和同事小苏、小陈及几位值班民警立即进行了研究。“解放都一年多了,还有人逼人为娼!”几位民警按捺不住愤怒。

  深夜11时许,小朱等5名民警悄悄来到西钓鱼巷9号。这是一幢老式深宅大院,分前后两院,房间约有十余间。潜入院内,民警在一间厢房里发现了70多岁的王文波夫妇,并在厨房里发现了躲在门后的两个衣衫不整、被冻得直打寒战的男人和两个青年女子。民警们随即将这6名男女带到派出所询问。

  警方查明,西钓鱼巷9号房主王文波夫妇犯有逼人为娼等罪行,当时的南京市南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到案后,王文波夫妇拒不承认指使家里的两名女子接客卖淫。王周氏说这两名女子是自己的养孙女,一个是大儿子的养女王秀英,另一个是二儿子的养女王富英。

  面对审判人员的询问,王秀英和王富英以泪洗面,对王文波夫妇逼良为娼的经过吞吞吐吐,不愿道出实情。审判人员耐心规劝、一点点儿地启发,使她们逐步认识到了事情的本质。

  3月7日,审判人员为王秀英和王富英专门买了《姐姐、妹妹站起来》的电影票,这是一部描写妇女解放的新影片。她们看了平生第一场电影。第二天,她们又参加了“三八”妇女节大游行南京“歌妓四大家”之首

  原为夫子庙四喜堂妓院“混事”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文波夫妇早年都是妓院杂役出身,自十多岁起,他们便在夫子庙四喜堂妓院“混事”。1907年,他俩脱离了“四喜堂”,自立门户开设妓院。

  王文波夫妇为了使自家门下的妓女源源不断,先后采取了“捆账”和“绝买”两种方式。早先以“捆账”将幼女买来收养,成人后即从事卖淫。妓女与妓主间是质押关系,但有一定期限,到期可以赎回,如过期不赎,妓主则可自由处置。妓女素娟、素琴、小桃、金红、爱琴、小琴、杨小红等人都是被“捆账”买到王家来的。

  因“捆账”的方式终有一定期限,王文波夫妇开始采用“绝买”的方式,买进贫苦人家的女孩,养大从妓。这种方式使妓女毫无人身自由,收入全部归妓主所有。女孩子年纪大了,由妓主任意卖给他人为妾,即便有人愿为其赎身,也得被妓主敲上一笔重金。数十年来,以这种方式被王文波夫妇买进的女子,已有四批,如兰英、葵花英、鹿英、美英、凤英、刊英、富英、桂英、玉英、秀英等。

  进入王家虎口的幼女,都被王家更姓变名,许多女子成人后竟不知自己原来姓什么。对于收买来的女孩,当她们长至十一二岁时,王家即迫令她们练功,学唱戏,每天只给两碗饭吃。王秀英有一次想添一碗饭,却遭来王周氏的一顿臭骂和毒打。至十三四岁,女孩们技艺渐成,王文波夫妇即开始迫令她们登台卖唱,每天很早即起身做杂事,晚上卖唱至深夜,成年累月,疲惫不堪。

  王家购进了大量淫秽书籍,当少女长到十五六岁,王文波即给这些少女观看,然后经王周氏物色一些军阀、官僚、地主、富商,以少女们的“童贞”,换取巨额钱财,这在当时称为“梳头”。

  据查,王文波夫妇于1907年开设妓院,直至解放前夕,成为闻名南京的“歌妓四大家”首户。

  审判内幕曝光

  勇敢妓女当庭声泪俱下控诉

  当年3月26日,28岁的王玉英被传唤到庭作证。她声泪俱下地说:“我刚过一岁生日,家里因为穷,便将我卖给了王家,13岁开始学唱戏,17岁被王周氏带给一商人‘梳头’。平时王周氏经常搜身,偶尔客人给两个小费,被她搜出,就被打得半死。去年,她看我年纪大了,将我卖给他人,赚了800元。我想带孩子走,她要价1万元,我因卖淫时得的钱全部交给了她,身无分文,只得含泪只身而去……”

  王凤英在出庭作证时说:“我12岁那年因与王周氏顶了一句嘴,她竟一棍子打伤了我的左腕,肿得像馒头那样大。后来叫我进房跪着,我慢了几步,又被她一下子打破了鼻子,血流湿了裙子,至今都留下了‘沙鼻子’的毛病。我当时有个极有感情的熟客,十分同情我的遭遇,准备替我赎身,可王周氏看我还年轻,唯恐‘摇钱树’走得太早,于是王文波利用自己是青帮中人,请来青帮头子常平青,硬是把那个人给吓走了。”

  此后,其他几名妓女也对王文波夫妇的罪行进行了控诉。

  王氏夫妇完全丧失了人性,甚至连其嫡亲孙女都不肯放过。其长子的亲生女儿王月英,12岁就在四明楼登台唱戏,为其赚钱。17岁时被王周氏带到上海,被一嫖客“梳头”。1935年由王氏夫妇包办卖给了军阀马鸿奎的侄子做妾,终因对婚姻不满,不堪蹂躏,死于宁夏。与妓女们的苦难生涯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王文波夫妇又买房子,又置地,儿子抽大烟,孙子学中医,全家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王家的子孙还常以奸淫家中妓女为乐。王秀英、王富英终于觉悟了,控诉了王文波夫妇的暴行。

 




来源:半岛家园
  楼主
雨霏 留言于:2011-11-29 18:38

法院判决书

  法院判决书

  长达十多页,全部用毛笔写就

  因王文波夫妇逼良为娼案案情特别严重,南京市南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南京市人民法院判决。南京市人民法院将该案案由定为“恶霸及逼人为娼”。

  1951年5月5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首先由王秀英作为原告代表对王氏夫妇进行指控,而后由王玉英、王凤英出庭作证。王文波和王周氏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最后,审判员宣读了判决书。这份用毛笔写就的判决书,仅事实部分就长达十多页稿纸。判决书最后认定“王文波、王周氏以开设妓院为职业达44年之久,是一贯骑在妇女头上,凌辱、虐待甚至杀害妇女的恶霸、‘龟头’和老鸨;解放后坚持反动立场,继续压榨,欲使受其迫害的女性永远处于暗无天日的境地,实已破坏了新民主义保护妇女的政策法令,根据《共同纲领》第六条‘关于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的规定,对于此案摧残女性、蹂躏人权、残害妇女生命,顽固到底的首恶罪犯自应予以严厉惩治,经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批准,故将王文波、王周氏判处死刑”。罪犯的其他家属被勒令回乡,劳动改造。

  1951年5月,南京“歌妓四大家”之首王文波、王周氏夫妇被市人民法院处决。

  新闻链接

  南京“歌妓四大家”

  解放前,夫子庙集结了上百家妓院。尤以钓鱼巷、东关头、水小石坝街一带最为集中。其中,钓鱼巷一条街就集中了南京当时最大的王、薛、韩、朱四家妓院。被市民称为南京“歌妓四大家”。

  新闻延伸

  南京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第一个在南京打官司的外商转忧为喜

  1992年,南京市中院经济庭开庭审理首例外商出庭的合同纠纷案。初到庭时,英国公司董事长疑虑重重。随着审理的进行,英商发现法官非常公正,转忧为喜,开怀大笑。

  《知青之歌》作者曾获刑10年 后被平反

  1969年7月,南京下乡知识青年任毅创作的歌曲《我的家乡》(又名《知青之歌》),在知青中广为传唱。当年9月,该歌曲被定为反动歌曲受到批判。1970年2月,任毅被以“破坏知青‘上山下乡’罪”拘捕。同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78年8月,任毅得到平反,被无罪释放。

  提醒

  市民也可参观南京中院院史展

  记者昨日从南京中院了解到,院史展览馆在每个月一次的“法院开放日”对市民开放。感兴趣市民,可向南京中院提出申请,批准后可进馆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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