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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管理不再无法可依!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我市摩托车、电动车管理整顿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公安、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已于日前联合出台了《湛江市市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和《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并正式对外发布。
什么样的电动车符合标准?
日前出台的《湛江市市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描述,而这一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湛江实际制定的。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
3、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
4、电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5、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对于超出上述标准和指标的,就属于超标电动车。当以上国家标准有更改时,也将以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超标电动车要上路怎么办?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施行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在6月1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临时通行注册登记,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和行驶证;
在临时通行注册登记2年期限届满后,临时通行号牌和行驶证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而在《办法》实施后,所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都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注册登记,更不得上路行驶。
上牌登记需要带哪些资料?
超标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交警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超标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售车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替代);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该车实际车型目录资料替代);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资料。
同时还需要登记:
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电动车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车辆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等基本情况。办上牌登记要交什么费用?
将收取工本费,并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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