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的日子越来越近。喜庆氛围中,无论是在官方还是民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声音都越来越高。很多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制度和办法汇总到市纪委,各单位均把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从政规定作为“制度头条”。为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各单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坚决杜绝 “节日病” 近日,一沓厚厚的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制度和办法汇总到市纪委。这些制度和办法分别来自我市治理商业贿赂成员单位。
据介绍,我市凡资金集中、审批事项集中的单位,都是治理商业贿赂成员单位。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些单位既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跟踪单位,也应该成为全市治理商业贿赂的“示范单位”。
正因如此,今年初,市纪委召开了治贿成员单位例会,对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市的有关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或办法,确保节日期间洋溢着的是健康明朗、喜气浓浓的氛围,每个单位、每个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尽享亲情友情,坚决杜绝“节日病”。
带头多唱“节俭经” 记者翻阅这些制度、办法后发现,总体上看,各单位均把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从政规定作为“制度头条”,“头条”里多唱“节俭经”。市交通运输局明确规定,“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市卫生局要求,深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严禁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花钱发钱,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单位与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等均明细列出,严禁跑官要官、借婚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也是题中之义。此外,要求树立宗旨意识、改进作风、深入基层也进入各单位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序列”。
除了常规性的要求外,更具个性化的要求则体现在对财经(务)纪律、公车使用等方面。市住建局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期间违规驾驶和使用公车,“所有车辆停放在局办公大楼前集中保管”,“如特殊情况用车的,一律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则要求“车辆每天晚上10:00前保持在车场(库)。”市房管局规定,节假日期间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必须登记,由“申请人填表注明用车原因,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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