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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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被湛江交警抓车,拖车走。那天抬我车的人就说如果我不拿头盔走,摔烂不关他们的事,弱弱地问一句:我的车被他们抬走,我的车被损坏关他们的事吗?周一抬走的车,周二去取时,已经被摔坏电动车尾箱了,我的车后尾盖被他们摔坏了关他们的事吗?太过分了!愤怒地问湛江交警,你们负责处罚,但你们包括你们委托的车场也是收取车辆保管费的,你们有责任由义务保管好你们拉去的车,这是劳动百姓的财产,凭什么拉去的车随你们蹂躏?随便损坏市民财产?我们只是违反交通规则,我们按要求交了罚款,交了车辆保管费,是谁给你们权利随便糟蹋市民的财产的?我知道任何的投诉都是无效的,你们一样想其他办法搞定,那好吧,把这件事放在这,请大家评评理吧?另外,湛江车场所见,一架手续不全的,合格证等证件不全的车,给了一百元给车场的人就随便把车拿走了,你们是怎么保护市民的财产的?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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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