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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厦门大学一48岁守寡女教授石某,色诱男同事及博士班学生上床,她要求学生“肉体与灵魂都要紧紧跟老师连在一起”,认为这样才能达到学术最高境界。该大学一名30岁研究生近日在网上自曝被石某色诱的经历,称自己为了跟石某厮守,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才发现自己只是石某的玩物。

  寡妇、女教授、色诱、博士生,当这几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无疑是惊爆眼球的。我没想到,这样的新闻竟然来自台湾媒体的报道。尤其女教授石某那句““肉体与灵魂都要紧紧跟老师连在一起”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不愧是教授,连玩婚外情都能玩出哲学来。

  一个是中年守寡的女教授,一个是有家室的博士生,无论如何,这俩人是不应该发生情感方面的纠葛,然而这对年龄相差18岁的师生竟然不可思议地走到了一起,而且他们为爱疯狂丝毫不亚于年轻人。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有年龄差距就阻止他们恋爱,问题是这段师生恋真是跨越年龄和世俗的爱情吗?从新闻可以看到,这位博士生为了与老师厮守,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惊觉自己只是老师的玩物,才愤而公布这段畸恋,两人曾在各种场合疯狂交欢。

  显然,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错误的畸恋。年轻有为的博士生为了拿到一纸厦门户口,不惜与结发妻子离婚,投入到这个比自己大18岁的老女人怀抱中,然而他并没有等到梦寐以求的厦门户口,等待他的却是女教授的背叛。

  由此看来,这位女教授也绝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虽然年逾48岁,但却是一个玩弄男人的高手,这个博士生只不过是她众多男人当中的一个猎物罢了。需要男人的时候,可以与男人在各种场合疯狂交欢,玩腻的时候,可以像扔抹布一样把男人踢开。

  这位博士生最终落得妻离子散的下场,当他惊觉自己只是老师的玩物之后,愤而公布这段畸恋,企图博取公众的同情。在我看来,玩弄感情的女教授当然可耻,但这位博士生却一点也不值得同情,他的结局完全是自取其辱。

  厦大这段师生畸恋正应了一句古训:爱情一旦沾上利益,就会走向毁灭!




来源:半岛家园
  楼主
乐途 留言于:2012-07-11 09:11

  当中提及两人情浓时,调情做爱地点遍及家中各处、办公室沙发及窗台边,校园中图书馆、树荫下,甚至大桥下和沙滩。

  该事件曝光后,引发了网民热议,在微博上连著名导演高群书(微博名:他回精神病院了)也进行了转发。

  爆料的研究生名为邹智文,爆料的女教授是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所所长、教授石正方。

 

  沙发
乐途 留言于:2012-07-11 09:11

  板凳
乐途 留言于:2012-07-11 09:19

石正芳辟谣

  连日来,有关“厦门大学寡妇教授和30岁同居小情人惊世畸恋”之相关谣传愈演愈烈,目前已见诸国内外网络媒体及报端。本人在这里声明,这些谣传始于当事人 “邹智文”的歪曲诽谤,严重偏离事实真相。请各网络媒体注意新闻操守底线,不要推波助澜,助长邪恶。本人已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还原事实真相。

  连日来,当事人邹智文先后在微博、微吧、博客、社区发帖,以“受害者”的身份,伪言巧辩,歪曲事实、极尽歪曲抹黑之能事,并以肮脏下流语言恶毒攻击,蒙骗了网民大众。本人以为“沉默是金”,对方夜半良心发现,会有所收敛,未想到其虽经组织劝说调节,仍然不思悔改,变本加厉,盗用爱的名义,实施恶毒报复。

  因此,本人不能再沉默,否则网络谣传盛行,毁及厦门大学和我工作单位的声誉。

  本人与邹智文交往,出去真诚,以婚姻为目的,没有欺骗玩弄之意。也并非始乱终弃,相处过程中发现对方偏狭、没有责任心,控制欲强烈,而且男女关系混乱,分手前一晚在前女友处留宿等等,忍痛提出分手,对方不依,导致最后把两人私密感情见诸报端,更极尽抹黑歪曲,严重偏离事实。并加以低俗情节以污我清白!是在令人忍无可忍。相信广大网民,眼睛雪亮,能否分辨事实真相。

  在这里还原真相。我与邹自2011年12月初经qq聊天认识,对方加我qq,言说暗恋我很久了。然后频繁与我网聊,当时我在台湾进修。12月12日回到厦门,第一次会面,其后对方殷勤接送,感情日增。对方言说,已于前妻自2006年开始分居,正在进行离婚诉讼。这些事实可以法律取证。并与2012年1月 31日协议离婚。而邹在博客里歪曲成我催他离婚,使他妻离子散。歪曲事实,此其一。

  对方说他在厦大附近租房,堆放东西,是我指使,目的是蒙骗他家人和前妻,以达到与其非法同居的目的。他和前妻长期交恶,且当时已离婚,何来“蒙骗”之词?!因其不能按期给予抚养费,我还劝她要尽父亲的职责。其父病重,起初他不肯回家,其母及亲友千呼万唤,后因管院领导出面才决定回家尽孝。这个事情使我对其品质产生怀疑,生出警觉之心。实际同居时间断续只有一月左右,对方歪曲成半年,“睡了一年”等等。其所言“前妻和目前见他消瘦”责骂我等等纯属虚造。鲜见其严重歪曲事实。抹黑,此其二。

  邹在博客和发帖中,泼脏水,把我妖魔化,污蔑成一个淫荡的女人。什么上睡领导,下睡同事,潜规则学生,等等。非常幼稚可笑。还在网络中强调我的光环,误导网众攻击所谓作为领导“潜规则”等等,实际上我不过是个靠努力读书,获得学位,按照厦大职称条例逐渐进升等等普通人,什么所长、政协委员,只是我服务尽责社会的平台,厦大像我职位的老师一两千人,我目前还仅是个副教授,很多年轻才俊比我发展的好得多,难道都是要靠“潜规则”?!

  我从来没被“潜规则”,也从未“潜规则”过别人。事实胜于雄辩,说话要有证据,而不是子虚乌有的瞎编乱造,离谱太多,明眼人一看便知端倪!厦大是全国著名高等学府,校园人文环境和谐纯净,哪里有这么多所谓的“污秽”?为了污蔑我而不惜造谣污蔑厦大,实在令人气愤!

  关于私生活方面,对方诬指我与他人勾搭被捉奸等等,纯属诽谤。其有这些污蔑,佐证是短信,短信内容非涉情私,污人清白要有真凭实据,不可以想当然,顺口胡诌。对方偏狭,以为凡是与男人交往就是勾搭,更是处于报复故意抹黑。还有更多下流语言,吃春药等,根本是子虚乌有!至于所谓“视频聊天抓拍”,实际上是摄像头拍照,放在我相册里。对方窃取,诬指我与好友聊天抓拍等,无法想吧我说成天天与人视频聊天,不务正业的水性杨花的女人。其用心可谓险恶。

  对方还说他帮我整理文档、装系统等,也非事实。对方确有帮我做过PPT,但绝没有帮我装过系统,做过远程协助,我的电脑统计“远程协助为零”。对方故意这样说,是想让领导以为我聊天泄密,让我丢了工作,其机心很深。我很感谢对方当时的热情帮助,帮助我做PPT,帮我买水买饭等,是个体贴的男友。至今我也感恩。我与他相处,虽然年龄上不合适,但我想这不是错误,真情真爱可以跨越一切世俗,这是我单纯的想法。我是想和他结婚的,对方说要等还清十几、二十万信用卡债才可以结婚。因此,没能在分手前拿到结婚证,我借给对方五万元,纯属我个人自愿,不是对方直接跟我借的,我见他信用卡周转还款困难,自愿借给他,当时他说不必担心他的信用卡债,他有办法。后来也是他执意换给我的,这是事实。并非什么“保养费”云云。(本文来源于石正芳辟谣微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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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兜海 留言于:2012-07-11 16:30

哈哈哈,两人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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