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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民政部对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在名单中,曾因毁林问题被多方报道的金光纸业,位列“最具爱心外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之中。(11月27日《新京报》) 金光纸业是一家屡受质疑的外资企业。早在2004年11月,绿色和平组织就曾揭露金光集团APP在云南的毁林事件。国家林业局2005年1月7日发布的一份通知中也有如此表述,金光公司(即APP)2003年和2004年在澜沧县营造原料林的地类中,涉及有林地9580.52亩;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蓄积24709立方米。印尼金光集团旗下的APP,在印尼当地也存在砍伐大片原始雨林的问题。如今,该企业良心发现似地以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捐赠巨款,彰显爱心,我们当然应该欣然接受,高调表彰。 问题是,顶着“最具爱心外资企业”光环的金光纸业,是否真的恍然醒悟,已然停止了违法违纪、破坏生态、贻害人类生存环境的毁林行为。否则,这种表彰传递的就是一种错误的信息:狼吃人后打着饱嗝,装模作样地留下一滴泪,我们就可以欢呼雀跃。还自我安慰说:恶行和善德一码归一码,该批评的批评,该表扬的要表扬。看,人家都留泪了,今后肯定不会吃人。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将此问题造纸公司,列为“中华慈善奖”爱心企业表彰对象引发争议的回应,也很不具说服力,是一种贪图业绩和部门利益的表现,完全放弃了原则和立场。他说,捐赠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被列入榜单中。他认为,中国处于慈善事业刚起步阶段,不宜对捐赠企业划定严格的道德标准。我就困惑不解。古人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难道说,在金钱面前,我们就可以丧失憎爱分明的立场?任由一颗心在罪恶和正义间两边摇摆,这样的榜样示范只能产生更多的恶人恶事。 当然,典型是培养教育出来的。奖励有时候也是一种鞭策,但愿一个国家级的慈善大奖,能成为“立地成佛”的药引子。只是我们真的很企盼,爱心捐赠出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那样,我们接受了心安,使用着坦然,还会刻骨铭心地感恩戴德一辈子。 来源:情暖湛江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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