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湛江志愿者: 现将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市文明委的要求,团市委负责“最美志愿者”推报工作,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推报最美志愿者参评对象,并准备好相关推荐资料于6月10日前发到199013926@qq.com邮箱(注明最美志愿者推荐)。 特此通告,请给予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关于印发《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情暖湛江志愿者协会 联系人:华姐 电话:13610392090
附件 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 工作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寻找我们身边“最美湛江人”,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美丽湛江,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落实胡春华书记到湛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基层一线寻找、发现、宣传、学习品质高尚、无私奉献的最美湛江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推湛江加快崛起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由湛江市文明委主办,湛江日报社承办,活动组委会由各相关单位组成,今后拟每年举办一届。 三、评选原则 1.面向基层一线。本次评选主要面向基层一线人物,重点从社会基层群体中寻找、发现、宣传“最美湛江人”。 2.具有最美特质。获奖者应当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质高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能感动湛江、最具心灵美的代表人物。 3.社会公信力强。获奖代表必须获得群众公认,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评选类别及推荐条件 “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将产生10个类别、每个类别10人共100名代表,具体为:最美教师、最美环卫工、最美基层法官、最美人民警察、最美护士、最美志愿者、最美村(居)干部、最美农民、最美少年和最美街坊。 1.最美教师:具有职业之美,有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具有爱心之美,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公益之美,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管理之美,教学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具有当代教师风采。 2.最美环卫工:爱岗敬业、品质朴实、吃苦耐劳,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实绩突出,特别在全市“创卫”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事迹感人,有群众公认度。 3.最美基层法官:扎根基层,依法行使审判权,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体现为民之美;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勤勤恳恳为基层百姓排忧解难,办案数量多、质量好、效率高,体现公正和奉献之美。 4.最美人民警察:爱岗敬业、辛勤付出、奉公守法;在湛江交通整治、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创造了“最美瞬间”和“最美故事”,在群众中获得广泛称赞。 5.最美护士: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开展人性化服务,尊重关爱病人,为病人提供热情服务,深受称赞;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或被病人投诉处理的事件。 6.最美志愿者:热心志愿服务,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活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尤其是在全市“五城同创”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 7.最美村(居)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村(居)民服务;尽职尽责,工作出色,改变村居面貌,特别是在生态文明村创建以及“六好”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群众公认度高。 8.最美农民:遵守村规民约,勤劳致富,开创了一定规模的种养业。热心公益、见义勇为、与人为善、乐于助人,尤其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深受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9.最美少年:尊敬师长,孝老爱亲,和睦邻里;热爱生活, 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乐于助人,能带动和影响他人;勤俭节约,爱惜劳动成果;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突出。 10.最美街坊:关心和帮助身边邻居群众,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在邻居有困难时勇于伸出援助之手,尽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邻里关系融洽,传递积极向善正能量。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活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界群众的积极性,寻找、发现、宣传 “最美湛江人”。 1.宣传发动。今年4月,制定印发《首届百名“最美湛江人”评选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最美湛江人”系列评选活动的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关注、参与评选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2.寻找发现。4月至8月,把“寻找发现”作为整个评选活动的重要环节。湛江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寻找最美湛江人”专题专栏,开通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线索,安排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寻找最美人物,挖掘闪光事迹,及时刊播宣传;市社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参与寻找,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最美湛江人”线索征集、寻找发现工作,对发现的最美人物、最美事迹及时通报反馈给新闻媒体,或推荐给市文明办;市、县(区)两级文明办要认真做好寻找发现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新闻媒体、广大群众、单位行业互动的工作格局。 3.选拔评审。2015年9月,对新闻媒体、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寻找、发现、推荐的“最美湛江人”候选人,根据社会反响和事迹感人程度,经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征求意见后,筛选并确定10大类120名“最美湛江人”候选人。 4.投票公示。2015年9月,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湛江新闻网、碧海银沙网开设“最美湛江人”系列评选投票平台,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开设纸质投票平台,将120位候选人交由社会各界组成的评委会进行投票,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100名表彰人选。 5.命名表彰。2015年9月举办“最美湛江人”颁奖仪式,并广泛宣传“最美湛江人”事迹,组织市新闻媒体对“最美湛江人”先进事迹进行专版宣传报道,在公交车站牌制作“最美湛江人”事迹海报,在社区宣传栏深入宣传“最美湛江人”事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属新闻媒体、各县(市、区)文明委要把发现、宣传、学习“最美湛江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湛江日报社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市文明委成员各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任务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上下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声势。要把发现、培育、宣传最美湛江人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倡树文明新风的过程,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 3.严格把关,认真推荐。推荐的候选人既要考量贡献,更要突出最美特质,具有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上报前应经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审核。 4.推荐的候选对象应填写《“最美湛江人”推荐表》(事迹简述300字内,推荐单位盖章,并提供电子版)+详细事迹(事迹务必详实生动,字数不少于2000字,电子版)格式报送+先进人物照片两张(其中包含一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报送到承办单位。 附件2 “最美湛江人”推荐表
注:此表可按格式自行复制,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宋体,小四字体)。 附件3 各单位主要负责推荐类别说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推荐最美基层法官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推荐最美教师、最美少年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负责推荐最美环卫工 市卫计局主要负责推荐最美护士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推荐最美人民警察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推荐最美农民 团市委主要负责推荐最美志愿者 市妇联主要负责推荐最美街坊 各县(市、区)文明委主要负责推荐最美村居干部 来源:情暖湛江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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