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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眼看2013年就要过去,诸多媒体开始盘点这一年的大事件,网络上弥漫着矫情的气味。那些公共知识分子悲天悯人地痛陈体制之弊,宣称这是他们被迫害的一年,呼吁外界对他们的声援。而在我看来,这是反转的一年,正能量终于一改往日颓势,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网民从对公知的膜拜中觉醒,透过公共事件中的反转,越来越看清中国的形势。号称公知启蒙的时代或将结束,开放的时代将迎来真正的公民自觉运动。意见领袖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欺骗所有网友,也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一部分网友,但绝不可能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网友。

这篇2013年我们经历的九大公共事件之反转版,会让你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江湖!

第九名  南周风波的穿帮

南周风波表面上是关于“宪政梦”的自由之争,实际上却是舆论话语权的控制和反控制之争。南周社论风波爆出来一个多星期,网络尤其是微博上几乎是一边倒的声音,举目都是贴着南周LOGO的头像,满眼充斥着新闻自由、民主宪政以及诅咒谩骂。

这次涉及诸多媒体的争论,在于一篇《新年献词》。南周编辑部指责的庹震篡改新年献词一事,是否属实呢?通常而言,社论都有起草人,南周的社论是由专门的评论员撰写的。根据《南方周末》新闻职业伦理委员发布的《南方周末新年特刊出刊过程》,我们可以基本还原这次改稿风波:开始的确是由评论员戴志勇写的新年献辞,但是早就被总编辑黄灿直接否决了。评论部主任史哲另写了一篇新年献词,经曹筠武、杨继斌两个编辑修改、润色,成为见报版本。戴的版本是三千多字,见报版本一千多字,并不是传说中的同一版本的修改,而且是南周编辑自己修改的。主要的争议在于那篇约百字的封面导语。这篇导语是常务副总编伍小峰根据南方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省宣副部长兼任)的要求草拟的,用短信发给党宣一个处长修改定稿。 

新加坡《联合早报》披露事发时庹震人不在广东后,南周编辑以及一些学者发的公开信中又言之凿凿地指出,说当时是部长“电话逐字授意”的。于是,指控庹震的最大破绽露出来了:如果是电话授意,那么电话是打给谁的?当时在场还有谁听到?电话授意怎么会出现众志成城(诚)的错别字?南周编辑部的戏演穿帮了。他们根据自己的臆测,把自己编辑造成的低级错误全部推给他们希望下台的那个人:庹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那三个蹊跷的错误怎么如此巧合地逃过编辑、审读、校对人员的重重关卡,最终见报的?

这次事件虽然伴随着后来的调查呈现反转,但却没有赢家。南方系强硬地挑衅了官方对舆论的管制,使用的方式却很阴暗,所有的细节都经不起推敲,但网络舆论站在他们一边。官方最终虽然获得了体面的收场,公信力却被谣言所伤害,而且关键的是,对于舆论的管控在这次事件中被严重削弱,取而代之的是媒体资本的长驱直入。

颁奖嘉宾:人艰不拆。颁奖词:“宪政梦”是你的台词,可是你们演得不太专业,只蒙到一部分观众。

 

第八名:夏俊峰并非正当防卫

在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公知和媒体总是试图告诉你,沈阳小贩夏俊峰是因为反抗城管暴力而正当防卫刺死两人,他是反抗暴政的英雄。2013年的死刑复核,把一切重新摊到聚光灯下检验。

夏俊峰是小贩,但却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贩,而是城管的同事,他之前在街道办工作,任务就是管理市场的小商贩和收取商贩的管理费,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沈阳市最繁华的五爱市场闹市区占据了一个摊位经营,安排他媳妇炸香肠。由于夏俊峰曾在城管干过,所以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和区执法局这几年一直没有管过他,2009年执法局新来了一个队长,很多次当着其他商贩的面管理夏俊峰,5月16日清理商贩又罚没了夏家的一个煤气罐。夏非常生气,说罚没他的东西他到执法局就能取回来,当时正好滨河办事处城管科的车也在现场,夏和城管科司机陶某也比较熟,就坐城管科的车去执法局处理,在执法局由于城管还是没把罚没的东西给他,和夏峻峰认识的城管也没有帮他说话,夏峻峰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行凶杀人,造成了两死一伤的后果。

因为网络上只有被告人一方的声音,信息一边倒地告诉你夏俊峰遭受了暴力殴打,他是正当防卫。但随后披露的证据,却令人疑窦丛生。案发后,夏俊峰的妻子张晶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时张晶还不知道夏俊峰已经杀人了,所以在笔录里张晶证实:夏俊峰跟城管去接受处理了,是扣押了一个煤气罐,城管并没有打人。张晶从公安局录完笔录出来,回到家,才得知了夏俊峰杀人的事情,随后她就迅速改变说辞,变成了夏俊峰被打。可是二审法院庭审调查时,夏俊峰始终供述行政执法人员对其并无殴打行为。夏俊峰身上有什么伤呢?抓捕当天的入监体检显示,夏俊峰除了手指截指(夏本人称是杀人时紧张自伤造成)并无其他伤情。而被他杀害的两名城管均是被刺破了心脏而死亡的,一共刺了五刀,全是要害部位。在自身无外伤的情况下,用自己带的刀连续刺扎二被害人的胸、腹等要害部位,还说是正当防卫,那世界上应该不存在什么故意杀人了。

控方的声音,被害人一方的声音几乎都被媒体屏蔽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悲情的家庭,一个为丈夫鸣冤的妻子和一个喜欢画画的孩子,没有人在乎被杀者的父亲年老丧独子的悲痛。但信息不对称还是被热衷于辟谣的网友打破了,反转的证据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来,夏俊峰扮演的悲情英雄形象被无情地揭穿了。201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2人死亡、1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当天,张晶在看守所见完夏俊峰最后一面,夏被执行死刑。

但该案的争议却没有停止。夏俊峰一家因为舆论同情,获得了大约100万左右的捐款,但受害人家庭却没有获得应有的道歉和补偿,并且夏俊峰本人及其妻子从来没有任何悔过之意,也使受害人家属不能接受。有戏剧性的是,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张晶转发微博哀悼亡夫时,浑然不知用的是杀死城管被判死缓的小贩崔英杰的照片。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微博可能是有人操刀,否则很难解释这个大乌龙。而被伊能静认为义子的夏健强,则被爆出画作大量抄袭几米,最后以道歉收场。人们不禁要问:建立在这些虚假上的诉求靠谱吗?

颁奖嘉宾:累觉不爱。颁奖词:如果夏俊峰能像崔英杰一样勇敢地承担错误的责任,或许不必付出生命的代价。

第七名:锒铛入狱的美籍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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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薛蛮子为代表的意见领袖曾在微博上风光一时,尽管他们是辟谣党花名册里造谣传谣的常客,却挡不住媒体对他们的关爱以及数千万的心灵鸡汤粉丝对他们的推崇。在互联网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已经不记得和薛蛮子团队发生过多少次搏杀,但却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戏剧化的结局给这种博弈划上一个休止符。

2013年8月中旬,央视《对话》节目播出薛蛮子、潘石屹等人谈网络名人的的社会责任。薛蛮子面对镜头侃侃而谈:“现在之所以微博上这么多的骂人的、造谣的,最大的原因是没成本,也没有社会谴责,如果造谣就罚一百万,甚至让你倾家荡产,第二天谁也不这么做了,中国人精着呢。”他公开呼吁,“遏制丑陋现象,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意思的是,此次论坛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互联网协会、首都互联网协会承办。而且节目结束后官方微博推出评选网络正能量大V,李开复、薛蛮子和潘石屹都是作为候选人,而且投票名列前茅的。我当时就问:到底谁在操控舆论,把一个以乐此不疲传谣的外国人,当作中国网络的正能量大V?

仅仅过了十几天,薛蛮子却因为涉嫌嫖娼被警察抓了。8月28日那天,满屏都是网络名人的质疑和声援,他们认为薛蛮子被官方迫害了。前几天还是官方的座上宾,怎么突然就被迫害了呢?警方通报的信息显示,今年8月下旬以来,陆续有群众举报称,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卖淫嫖娼活动比较严重,周围居民群众反映强烈。接报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组织精干警力迅速采取行动,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名(9名男性、18名女性)。23日,公安民警在安慧北里某小区一卖淫嫖娼窝点现场抓获一男一女两名卖淫嫖娼人员时查获一名60岁的男子名叫XUE CHARLES,美籍华人,中文名“薛必群”。他刚讥讽完李天一求嫖客身份不可得,却在自己身上一语成谶了。

如果这是迫害,那是谁给他设套呢?他又如何被引入这个局呢?他的老伙伴们似乎期待着薛蛮子现身说法,控诉他被迫害的经过。可是,薛蛮子让他们失望了,薛必群供认,他在国外生活期间染上了嫖娼恶习,为满足自己特殊的欲望和性癖好,来中国后继续频繁嫖娼,对嫖娼和聚众淫乱活动几近痴迷。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薛必群至少与10名以上卖淫女频繁进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活动。这些涉案女性指认,薛必群是她们的常客,被称为“老顽童”,尤其喜欢在同一地点一次连续招嫖或同时与多名女性聚众淫乱。因为薛本人从来不肯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因此她们并不知道这个老顾客就是网络大V“薛蛮子”。警方抓获他时他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是美国人,要让自己的律师来处理此事。当薛蛮子在看守所笑眯眯地谈自己曾每天“像皇上批阅奏章一样的感觉”时,公知们没法再说迫害了。

颁奖嘉宾:喜大普奔。颁奖词:薛蛮子现身说法,为“遏制丑陋现象,传递社会正能量”作了一把反面教材。

第六名:抗拆英雄陈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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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成是原南方都市报记者,后到财新传媒担任记者。2013年8月10日下午,财新发表声明,称记者陈宝成因拆迁维权被山东平度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一时间,微博上公知群起呼吁,数百律师迅速云集。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网络上,公知拥有巨大的话语权和社会动员能力,官方和传统媒体早已一败涂地。

按照陈宝成本人的陈述,他的家乡平度市金沟子村从2006年起征地拆迁,陈宝成走过了7年的维权抗争路。他和家属称,拒绝签协议并非为钱,而是为了一个“理”字。但与陈宝成曾有恩怨的媒体人纪许光在其微博中发布了一段录音,证明陈宝成在拆迁过程中要价过高导致谈判无法继续,最终导致局面越来越僵。陈宝成说,按“一户租一套、住一套”原则,他应拿到“大产权”的6套精装修房子,地段、小区和楼层由自己来定,并配有车库。同时,不在金沟子村安置楼上选房,而是要在平度范围内选。如果不给房子,就付押金600万。金沟子村和东阁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显示,生于1980年的陈宝成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村民,且旧城改造至今,其户口已经不在该村。尽管如此,金沟子村的拆迁补偿政策仍然给予他分房名额,允许其按照1:1比例分得安置楼房后,以低价购买金沟子村的安置楼。

8月9号上午,司机郭晓刚开着铲车进场平整已被拆除的建筑垃圾,受到阻拦后,司机准备把铲车开回去,陈宝成等人手持自制的斧头,将铲车司机控制在车内,并往司机身上泼汽油,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僵持25个小时后,10号下午两点半,警方将被扣的铲车司机解救出来,并以涉嫌非法拘禁的名义对陈宝成刑拘。很多人认为陈宝成是在反抗强拆,可是司机清理建筑垃圾的地点跟陈宝成家相距数百米,陈宝成家的房子根本没有被强拆的可能。事发后不久,金沟子村委会就发出通知,称该村搬迁改造已近尾声,陈宝成家的房屋及宅基地本该按村民大会的决定依法收回并给与补偿,但陈家坚持的超标准补偿村里难以做到。“经村两委研究,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决定不再对陈家进行改造。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负责平度旧改的房地产公司是万科,万科进驻平度时王石本人就曾到现场助阵,王石作为公知的精神领袖,与拆迁事件有着直接的关联,大水冲了龙王庙啊。如果陈宝成是理性抗争、依法维权,我个人也会支持,但事实上,证据表明非法拘禁的行为确实存在。陈宝成等人有没有非法扣留司机?有。有没有往他身上浇汽油?有。有没有把司机控制在驾驶室长达25个小时?有。除了证人证言,还有大量视频证据。所谓的设局论无任何依据,因为参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只要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即构成该罪,拘禁持续时间的长短并非构罪要件。陈宝成是南方系记者,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十位法学家在事实尚未明了时替他站台,要求地方长官干预司法,实在是有违法治之精神。而去平度维权的数百名律师,在陈宝成还未被正式逮捕时就已如鸟兽散。

颁奖嘉宾:何弃疗。颁奖词:你熟悉法律和媒体,以为可以靠出老千打赢这把牌,却遇到了牛逼的庄家。

第五名:叶海燕砍人事件

2013年5月,海南幼女事件后,媒体报道持续跟进,随着证据的进一步披露,公安机关也把最初的罪名从强制猥亵罪改为强奸罪。违法校长受到严惩当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所有人对这样的犯罪都是深恶痛绝的。当事情已经完全纳入法律轨道的时候,沉寂多时的叶海燕开始了自己的行为艺术,她公开举牌:“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叶海燕在广西涉嫌砍伤他人而被行政拘留。公知又是一片叫屈声。

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用手机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王宇律师认为叶海燕是正当防卫,她在会见叶海燕后转述叶的话称,“她随手拿起一把很久没用过的刀挥舞进行自卫,想要将这些人赶走。这个过程中刀可能接触到了对方的身体,但是她说对方的衣服都没破,怎么会被砍伤呢?”既然叶是情急之下挥舞菜刀,如何确认对方的衣服没有破?如何确认对方没有受伤?叶海燕说什么律师就相信什么吗?6月2日央视新闻披露了卷宗中的伤者背部照片,如果警方联合受害人去制造一个假的伤口,涉及到人太多了,出警的民警、讯问的民警、初查的民警、鉴定的法医、受害人、受害人家属……方方面面经手的人,而且还得时刻接受被告人、被告人律师、媒体和民众的监督和挑刺,叶海燕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造假的话从上到下都得追责。他们联合造假的成本和叶海燕撒谎的成本之比是天壤之别。但律师宁愿相信叶海燕,千里驰援,去给砍人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增加曝光率,装受迫害,却没有人想过要给同在博白的受害人提供援助。她们年届花甲,被叶海燕侮辱伤害,不是更需要帮助吗?

当时看到一个帖子,说为叶海燕提供法律援助的迟夙生律师等六位律师被抓上警车,关到了拘留所,一时间引起数千转发。最后导致迟律师亲自转发:“怎么回事?我在家乡黑龙江,刚刚许多电话问我安全与否?”急公好义的律师界同行,你们还能再二么?

颁奖嘉宾:我伙呆。颁奖词:海燕呐,经过这次培训,你可以把牌子换成“砍人找我”,去黑社会拉活了。

第四名  唐慧案的一波三折

去年我就点评过唐慧案,对于引发上访的“强迫卖淫案”,我认为七个被告人,两主犯死刑,四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还有一从犯15年有期徒刑,在同类案件中可以说是相当重的。引起争议的是被害人之母唐慧,因为扰乱社会秩序被决定劳教一年半。我所知道的公知们几乎都义正严词,大声疾呼,要求放人。

唐慧的诉求是什么呢?“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这个诉求在当下刑法里几乎不可能实现。最高院限制死刑,公知们也呼吁要废除死刑,那么这个判决结果无论从刑事司法政策上或者与废死的普世价值上说,都是偏重而不是过轻。但在案件审理期间和案件判决后,唐慧为了达到“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的目的,先后7次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门口、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市南门口和湖南省公安厅大门口,大吵大闹、堵门拦车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按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于扰乱社会治安又不够刑事处分的,可以进行劳动教养。唐慧事件发生后,官方话语和民间话语就出现了对立:官方认为这种依法作出的处罚,有违法事实存在,就应当进行劳教;而民间舆论认为,这是对被害人家属的迫害。问题在于,对于唐慧7次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没有任何法律后果,那么所有上访人员都有可能效仿,并借助舆论的力量使案件获得关注,法院的独立审判也无从谈起。她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成功,那几名被告人的家属认为量刑过重,也上访哄闹,该怎么办?

以过激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在刑法上,对应的只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果是一个人而不是聚众,刑法很难进行追究,因此劳教成了一种刑罚替代措施。我个人是反对劳教制度的,但在当时尚未废除的前提下,也很难说对她的处罚违法。《南方周末》曾经以同情的论调对唐慧案作过报道,但在伤停补时阶段却以一篇颠覆性的报道《“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再调查: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来了一个绝杀。此前,唐慧以弱小母亲形象为公众同情,没想到这篇报道却细致地描述了唐慧如何撒谎、撒泼、胡搅蛮缠,司法、党政机关一再无原则向唐慧的无理上访屈服、妥协。同时,《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记者廖隆章贡献了大量的爆料,在他看来,唐慧就是一个为了达成自身目的隐瞒诸多事实、并在与舆论你唱我和的过程中互相成就各取所需的“女戏子”。“正是这些微博大V的怂恿和蛊惑,‘上访妈妈’变成了偏执狂,将自己明显过分的要求视作理所当然”,“他们一次次揭开乐乐的伤疤,唐慧被他们造成了一个神!”

颁奖嘉宾:细思恐极。颁奖词:唐慧,当初你丧失了监护人的责任,现在你连基本的诚信也丧失了。

第三名  初中生应该被拘留吗?

甘肃一中学生因为造谣传谣被拘留的事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这个消息夺人眼球之处在于,一个初中生,就因为发个帖,就被拘留了,还有王法吗?还有言论自由吗?此事发生在最高院出台关于网络造谣和诽谤的司法解释之后,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很多公知和名人在事实尚未明晰之时就明确表态声援杨辉。那事情的原委是怎么样的呢?

9月12日的一起普通死亡案件,被一个叫杨辉的孩子在其微博、QQ空间不断造谣,散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谣言大量传播。9月14日,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听信误导,纠集数十人在案发现场呼喊口号,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后公安局依法对死者尸体强制尸检,并结合调查取证,确定高某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死因通报后,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没有异议。但是杨辉无视事实,仍然于9月15日继续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9月1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对杨辉依法进行传唤讯问,杨辉承认其利用网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并发布煽动游行言论事实。当日,杨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初中生”这个词,成了杨辉最强大的护身符和挡箭牌,这与法有据吗?16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之时还不满18岁,确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们从警方对其在盗窃摩托车和寻衅滋事的两案都进行宽大处理上可见一斑。但这不意味着涉案人员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有趣的是,在本案中以杨辉未满18岁为由要求将其释放释放的人,和要严判李天一的人,似乎是同一批人,那些言必称言论自由的公知们,对同样是未满18岁的孩子,态度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江苏19岁少女微博扬言炸学校,被处以治安拘留,也有不少公知鸣不平。他们有所不知,对于相同的情况,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比较轻的。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名14岁少年扬言要炸掉他所属的学校,说在学校内的某个角落安置了炸弹,并称炸弹威力无比,将炸出一个“比华盛顿还要大的火山口”。警方的爆破部门随即对该学校进行了检查,但并未发现任何炸弹。这个少年随后被拘捕。纽约一名17岁的叫约翰·费罗斯的小伙子与一名女同学发生纠纷,出于报复,他恶作剧地用女孩的名义在一封寄给布什总统的电子邮件中写道:“我要炸毁白宫,杀死你和你们全家人。你应该去死!”根据联邦检察官提起的指控,费罗斯将要在牢房里呆上5年。但是律师在地方法庭为他争取到一种惩罚式的判决,除了要在监牢中关上1年外,他还要被监外察看,并且被勒令始终不能接近总统。杨辉的处罚相比较而言,太轻了,所以他被释放后,成为了公知树立的新榜样。

颁奖嘉宾:洗剪吹。颁奖词:骚年,借你一辆摩托车,在公知指引的不归路上,开足马力狂奔吧。

第二名:大妈讹外国雷锋?

12月3日,一组“外国小伙儿扶摔倒女子被讹”的图片被许多媒体转载。很多人联想到扶老人被讹的南京彭宇案,却不知彭宇案早已逆转,彭宇在调解时承认当时撞了老人。几年前媒体误导舆论导致的消极影响,在这个事件中再次显现出来。很多官媒和微博平台都转发了倾向性的报道,如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称是“疑遭讹诈”,而财新网微博则比较确认地表述外国人“遭讹诈”。

警方调查的结果却让这些媒体大跌眼镜。12月2日10时40分许,110报警平台接群众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女子过人行横道时,被一外籍男子驾摩托车撞倒。警方调查过程中,倒地女子称身体不适,民警拨打120,将女子送医。经检查,女子伤情轻微。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初步查明,该外籍男子系无证驾驶,所驾摩托车无牌照,已于当日暂扣了肇事摩托车,其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新京报网采访了受害女子,现场出示了受伤照片和诊断报告,并表示外国小伙子在撞人之后就想跑,被抓住后还一直破口大骂。

一位无证驾驶的外国人,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在人行道上撞上正常行走的中国人,众目睽睽之下想跑被抓住还爆粗口,怎么到我们的媒体笔下就成了中国大妈讹诈外国雷锋了呢?如果记者没有在现场的话,能不能去警方那里调取监控再报道,而不是先入为主认为碰瓷呢?当年南京彭宇案的“老人碰瓷说”和天津许云鹤案的“老人讹诈说”不正是拜记者所赐造出来的吗?有些媒体从业人员怎么那么心理阴暗,诸多助人为乐的正能量不去报道,非得把这些交通肇事案件给编成讹诈的负能量?这对于社会的善心是多大的伤害!

颁奖嘉宾:罗生门。颁奖词:彭宇当年对媒体的谎言,造成了道德危机,请不要再以讹传讹,请不要散布信任的病毒。

第一名:《新快报》的两根骨头

10月23日上午,早起的人们都被《新快报》的头版惊呆了:“请放人”三个黑体大字几乎占据了半个版面。那句“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掷地有声,铿锵有力,让人想到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谭嗣同。新闻理想、言论自由、权力迫害、绝地抗争,网友们脑中瞬间飘过这几个让人激动的大词。“急公好义”如袁律师般的公知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转发,然后声援,呼号,施压,大有一洗记者陈宝成乌龙案屈辱的势头。

《新快报》翌日版面“再请放人”四个大字让公知们群情激奋。在事实未明之前,我不贸然下结论。但我看那些大V、记者、律师支持《新快报》的理由,没有一个真正有说服力的。关于异地抓捕,关于犯罪主体,关于媒体权力,都是基于立场而不是基于事实的辩护。我在10月23日晚上写了一篇博客《新快报陈永洲案件之我见》辩驳,10月24日录了一期《天天说法》专门讲这个案件,很多人读后说:理性。但还有人在叫板:有证据么?拿出来!

10月26日上午,关键的证据出来了,央视早间《朝闻天下》报道,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十几篇文章中,只有“一篇半”是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直接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在讯问中,警方问他:对方给了你多少钱?陈永洲说:五十万。警方问:收了么?陈永洲说:收了。

舆论大哗!《新快报》的两根穷骨头,原来值50万,一根25万!为了区区五十万,可以背叛职业操守,可以放弃向社会输送真相的媒体人天职,成为资本市场恶斗的工具!9月30日,《新快报》的刘虎记者已经因为造谣被批准逮捕了,现在又出来一个收黑钱写不实报道的陈永洲,难道这两位记者就是报社自诩的“穷骨头”吗?《新快报》10月23日头版说的豪言壮语犹在耳边:“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结果,《新快报》憋了很久,用了不拿放大镜都看不到的豆腐块刊登了道歉声明。有网友犀利评论此事——中国大谣公知都有两根骨头:一根见利忘义“贼骨头”,一根崇洋媚外的“贱骨头”。

颁奖嘉宾:不明觉厉。颁奖词:我们以为只是猪肉涨价,却完全没想到骨头的行情这么高!

吴法天,写于2013年12月24日夜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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