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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 (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本章程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全体成员及各下属职能部门、机构。具有法律约束力,协会全体成员及各下属职能部门、机构有关本协会活动等均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简称“霞山车协”或“车协”),是在霞山体育局领导指导下,由湛江市自行车爱好者自愿参加组建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英文名:Xiashan Cycl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湛江市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依法成立、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群众性、地方性的社会组织。霞山车协以“团结、进步、和谐、健身、服务”为宗旨 1、车协人员以自行车为中介,广交天下朋友,通过假期远征,加强队员的团队精神,为自行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和锻炼自我的良机,为会员建立一个共同的家。 2、车协组织各种活动,发挥会员个人才干,培养会员个人能力,磨练会员自我身心品质,使会员懂得该如何面对困难和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 3、车协组织各种训练、竞赛、户外拉练等各种运动,强健会员体魄,提升会员身体素质,为自行车运动和以后更好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4、车协以自行车为纽带,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各种活动,立足于社会,从各方面服务湛江市广大车友、师生、及各界朋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响应国家“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全民健身”的号召,组织广大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参与自行车竞赛、旅游、休闲等各种活动,推动湛江市自行车运动事业的发展。团结和组织全市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广泛开展自行车竞技运动、休闲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提高运动技术和健康生活水平,为自行车运动事业的发展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做出贡献。本协会意在推行绿色环保理念,吸纳更多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引导群众性的自行车运动健康、有序的开展,为“全民健身计划”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有关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团体管理机关霞山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1、霞山车协坚持“四让”即“让每一位会员认同、让每一位会员参与、让每一位会员受益、让每一位会员成长”的使命和核心价值观 ;以“让社团成为每一位车协人心中最美的家园”为愿景。 2、霞山车协会标为与自行车的巧妙结合,是一个人骑行运动的形象,为红色、绿色、蓝色;会旗为“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旗帜。 3、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人民大道中6号之一水木清华首层(湛江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开展自行车运动技术、安全知识、竞赛常识等培训; 2、组织会员参加各种类型等级的自行车运动竞赛、自行车健身骑行、旅游观光等活动。 3、承接、承办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和各种活动。 4、进行本市群众自行车运动的普及、提高和推广工作。 5、在湛江市机关单位、企业、公司的授权下,举办、承办各种类型等级的自行车运动竞赛及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周边各市、县、区等各地自行车运动爱好者的交流,为提倡良好的社会道德与体育作风而开展活动。 6、选拔和培养群众中优秀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参加一些重大比赛,为湛江市的群众体育争取荣誉。 7、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宣传和表彰会员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带动我市群众自行车运动的发展。 8、组织和开展其他和全民健身有关的自行车体育娱乐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在我市工作或居住、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或有合法居留和工作权的外籍人士,热爱自行车运动,经本人申请,可以加入本会。同时要提供协会需要的个人详细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愿加入本会; 3、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缴纳会费。会员缴纳工本费10元,提供一寸彩照两张办理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如实填写个人入会申请表。 2、向霞山车协提交入会申请书; 3、由理事会审核通过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会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的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帮助; 5、按时缴纳会费;年费每人50元。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对于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者违反本章程,经霞山车协理事会研究决定通过取消会员资格,和欠缴会费一年的会员,视作会员自动退会,本会将通知其本人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订及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办事机构,在会长、有关副会长及秘书长的领导下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本会会长、秘书长、常务副会长任期每届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五条 本会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自行车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会长、秘书长、常务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2、协调各部门和机构的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及各部门的负责人,交理事会讨论。 4、决定工作人员的聘用。 5、完成会长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1、车协可聘请荣誉会长,顾问,指导老师若干人,以使社团得到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2、本协会长、荣誉会长、秘书长、副会长、理事长、理事和各顾问等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无任何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协会经济来源: 1、政府有关部门所批活动经费; 2、会费收入; 3、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捐助; 4、体育活动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5、财务管理按相关财务制度建账,专职出纳外聘会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 来源:霞山自行车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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