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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1-09-05 10:33
    我的钱包我做主,拒绝“被捐款”!

        

        自称是广东湛江老师的网友“jj44004811”发帖称收到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短信,被要求‘扶贫济困日’捐款不得少于五百元。湛江市教育局接受采访时回应此事,称只是建议捐款,捐款与否系自愿。

     

      我的钱包我做主。按说,天王老子都无权干涉。一个人但凡遇到捐款,一看觉悟,二看家当,三看心情。毕竟,捐出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银,谁都得三思而后行。

      扶贫济困,人人有责。但前提必须是自觉自愿,而不能搞强行摊派。号召捐款也没错,不是有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可明明人家不愿意,你非强迫人家就范,这不是强奸民意是什么?这不是变相抢劫是什么?

      都说,当下正是一个“被时代”,反正,被捐款这种纠结之事,恐怕很少有人成“漏网之鱼”,许多时候,已成家常便饭。不信吗?一条名为“敛财有方,家长就这样被娄底一中‘自愿捐款’300元”的网帖21日经湖南红网论坛首发后,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热帖;长垣县一些乡镇近日在组织教师为灾区进行捐款时要按标准来进行,不捐款者还将上报教体局。如此等等,无不说明,被捐款已成一条屡试不爽的显规则。

      按常理,只要我不愿意,被捐款就无门。那么,被捐款的戏法为何能够一再上演?一是一些单位与领导“被”习惯了。凡事喜欢搞一言堂、抄近路;二是公众“忍”习惯了。别人不反对我也不反对,别人能捐我也能捐,明明十万个不自愿,可枪打出头鸟,谁敢鸡蛋碰石头。只好牙打掉了往肚里吞;三是游戏成本“零”习惯了。偶尔有“被XX”被曝光,不但一句道歉都没有,还信口雌黄说什么“系自愿”,而不按规矩出牌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一点风险也没有。

      倘若,对“被XX”,我们都能大声说不,更对“被XX”的始作俑者都有说法。恐怕,被捐款这等拙劣的戏法,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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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玩勺子钯儿去!
    发表于:2011-09-06 15:20
    有的时候真是做不了主啊!

    天灵灵,地灵灵,给我一个冰激凌!
    发表于:2011-09-06 15:26
    枪打出头鸟啊!没有人敢出头!

    我在春天种下一堆女朋友,现在秋天到了,啧啧,居然颗粒无收~~
    发表于:2011-09-06 15:28
    『引用板凳』番薯芋头 2011-09-06 15:26:
    枪打出头鸟啊!没有人敢出头!
    同意,谁愿意冒险呢?饭碗保不住就不是小事情

    即使沉默不语,也不要让我找不到你。
    发表于:2011-09-06 15:29
    还是人民不能当家做主。

    在青春的旅程中,总有关于成长的苦涩与生命的不完美,但紧要的是我们如何拥抱着这样的遗憾,继续走向遥远且未知的未来
    发表于:2011-09-06 17:41
    湛江老出这个问题是怎么回事啊!

    野百合也有春天,一个草根也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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